叶金福:地铁车厢能否“禁用充电宝”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7月23日下午,厦门地铁1号线运行车厢内突发一起乘客携带充电宝冒烟事件,地铁工作人员迅速处置,及时化解危机,未对地铁运营秩序造成影响。昨天,厦门地铁正式回应这一事件,并就乘客携带充电宝的相应规定进行说明。(7月25日《海峡导报》)
众所周知,地铁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具有人员密集、车厢密封、疏散困难等诸多特性,除了防踩踏、防性骚扰、防偷盗等安全之外,“消防安全”也必须列入防范之列。
而地铁上的消防安全除了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等之外,手机充电宝也是一种消防隐患。试想,一旦因充电宝发生爆炸,不仅会给车厢内的乘客造成巨大的恐慌,甚至还会引发踩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列车急停。可见,地铁车厢也应禁用充电宝。
其实,地铁车厢“禁用充电宝”并非笔者个人的一种妄想。早在2014年广州地铁站就曾提出“乘客在地铁请勿使用移动电源”,主要原因是鉴于有些充电宝产品质量不过关,有可能会发生爆炸、冒烟、着火等情况,进而对地铁行车安全及乘客安全造成影响。此外,还有武汉、昆明、无锡、西安等城市也在几年前提出“地铁禁用充电宝”。这说明充电宝已成为威胁地铁车厢消防安全的一大主因,理应引起高度防范。
也许有人会说,“地铁禁用充电宝”,乘客万一手机没电了,那怎么办呢?其实,大家都知道,乘坐地铁的时间很短,一般也就十几分钟,顶多也就个把小时,乘客完全可以忍一忍手机没电的短暂时光。另外,如果乘客养成手机充满电再乘坐地铁的良好习惯,就完全可以避免手机没电的不便。可以说,乘客的“消防安全”与“地铁使用充电宝”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地铁禁用充电宝”也是一种防患未燃。希望地铁管理部门不妨尽快把地铁车厢“禁用充电宝”纳入消防安全管理之列,既守护地铁安全,又守护乘客安全。同时,也希望地铁管理部门不妨在地铁站内建立一些固定充电设备,以满足一些乘客的手机充电需求。笔者以为,只有做到堵疏结合,双管齐下,地铁车厢“禁用充电宝”才能得到广大乘客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地铁车厢才能真正做到“防患未燃”,广大乘客的出行安全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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