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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石峰刻字“到此一游”,别让言传身教带坏孩子

2025-10-10 09:54:5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阿诗玛”石峰作为世界自然遗产,是历经万年地质演变形成的不可再生资源。该男性游客为“留名”,竟当着孩子的面,用钥匙在石峰刻字“到此一游”,无疑严重破坏了这处文物。笔者...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双节假期的石林风景区,“阿诗玛”石峰下本是游人赞叹自然奇景、定格美好瞬间的和谐场景,却被一阵钥匙刻画岩石的“嗞嗞”声搅乱——一名男性游客用钥匙在世界自然遗产石峰上凿刻,妻子在旁笑拍,孩子疑惑询问。男子得意称 “刻下一家到此一游,让它永远留在这里”,手下更用力。景区保安发现后吹哨制止,告知其行为违反世界自然遗产严禁刻画的规定。男子悻悻停手却毫无愧疚,还嘟囔 “这么多人,怎么就管我”,随后拉着孩子在众人鄙夷中离开。而万年石峰已留伤痕,其行为也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10月8日《昆明日报》)

  “阿诗玛”石峰作为世界自然遗产,是历经万年地质演变形成的不可再生资源。该男性游客为“留名”,竟当着孩子的面,用钥匙在石峰刻字“到此一游”,无疑严重破坏了这处文物。笔者认为,别让“言传身教”带坏孩子,不文明行为该付出代价,让破坏文物者受到应有惩罚,才能形成震慑效应,倒逼广大游客文明旅游,杜绝破坏文物等不文明行为。

  现实生活中,不少游客喜欢旅游途中处处“留名”,在文物、历史遗迹等上面,乱刻乱画“某某到此一游”等内容,以证明自己到过这里旅游。此不和谐之举,不仅有碍观瞻,也对文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果任由游客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泛滥,一些珍贵的文物或许就毁在不文明游客的手上。因此,保护文物当从杜绝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开始。

  事实上,破坏文物除了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将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还有可能带来牢狱之灾。

  类似不文明行为并非个案。2021年7月,男子陈某在贵州铜仁梵净山游玩时,使用登山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划“丽水陈国”4个字。后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付出了巨大代价。此事件中,这名男性游客刻字破坏文物的不文明行为,给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相关部门有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予以治安处罚,才能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文旅部出台的《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加大对不文明游客的联合惩戒力度。也就是说,游客如果因为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被列入黑名单,受到了联合惩戒,将在信贷、出游等社会许多方面将处处受限制。由此可见,文明旅游才是游客的“通行证”,不文明旅游必将成为出游的“绊脚石”。对此,广大游客在乱刻乱画之前,就应当“掂量掂量”其后果,外出旅游必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游客,千万不要做破坏文物的“损物不利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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