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天价面一碗2188元,到底值不值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杭州一家仅有两张桌子的小面馆因推出售价高达2000多元的“天价面”引发热议。有人慕名而来“尝个新鲜”,有人质疑是“炒作博流量”,也有人认为“愿打愿挨”。店主称新品上线半个多月已卖出十余碗,甚至有顾客托人专程把面带回上海。对此,律师指出,只要做到明码标价并确保食材安全和品质,将一碗面定价到2000多元在法律层面并不违规。(9月4日《 羊城晚报》)
普通的一碗汤面,售价在15~30元,而2188元一碗面,确实贵得令人乍舌,堪称天价。“天价面”只要明码标价,不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在法律层面并不算违规,但不管是真材实料奢侈消费,还是炒作博流量也好,都值得反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业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杭州这家推出“天价面”的面馆,只要做到明码标价,清楚地向消费者展示面的价格以及所含食材等信息,并且确保食品安全、食材品质过关,也不存在强迫交易行为,将一碗面定价到2000多元的行为,就不能算违规违法。
从网传菜单中看到,该面馆定价2188元的“傲世拌川”汤面,包含洋葱约120克、鲟鱼子酱10克、黄鳝片270克、红虾400克、小鲍鱼210克。食材的价格比较贵,从成本上来讲,肯定比普通的汤面要高许多,但定价高得如此离谱,到底是为了吸引眼球博流量,还是厨艺、品质等物有所值,对得起2188元一碗的天价,就不得而知了。
但值得注意的是,商家虽有自主定价权,但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明确,若商家利用虚假或容易让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交易,就构成价格欺诈。比如,价目表所标示的商品等级、质地、价格等与实际不符;或者对同一商品同时使用两种标价,以低价吸引顾客、却按高价结算。此外,如果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行为,导致商品数量或质量与标价不符,也同样属于价格欺诈。“天价面”是否存在欺诈,还是个问号。
近年来,网红面店越来越多,这些面店的平均售价,均比居民区附近的面馆要高不少,甚至出现类似“天价面”,但依然会有一些消费者买单,或出于好奇“尝个新鲜”,价格再高也会消费,然后发朋友圈、发抖音等“炫耀”一下;或在攀比、盲从的心理下“只买贵的”,有一定的虚荣心在作祟,从而做出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消费。然而,一些网红面店“红”得快,“冷”得也快,在“喧嚣”很短暂的一段时间后,便少有人问津。比如,几年前在绍兴曾火过一阵的苏面坊,其主打苏式浇头面,以虾仁面、蟹黄面、松鼠桂鱼面为特色,售价均在百元以上,如今早已人去楼空。
笔者认为,类似2188元一碗天价的网红面,往往在短时间内或许受到追捧,但只能是热闹“喧嚣”一时,不少消费者仅仅是盲从地“尝尝鲜”而已,他们一旦冷静下来,便会考虑值不值当,不可能跟钱过不去,再去“只买贵的”。对此,商家应该进行反思,切莫以“贵”牟取经济利润,千万不能为了博流量追求短期效益,将生意“做死”,最终只能是“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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