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才国:别让“无薪试岗” 闹剧上演
近日,多名劳动者遭遇“无薪试岗”的事件引发热议,相关话题登上热搜(8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当“试岗7天无工资,不合适就辞退”的招聘信息一次次出现在求职平台,当劳动者带着期待付出劳动却空手而归,无薪试岗这场披着“考核”外衣的闹剧,早已偏离了合理用工的轨道,沦为部分企业压榨劳动力的工具。若任其蔓延,不仅会寒了劳动者的心,更会破坏就业市场的公平秩序。
无薪试岗的闹剧,本质是对法律底线的漠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处于试用期,也需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可现实中,一些企业将“试岗”与“试用期”混为一谈,以“考察能力”为借口逃避付薪责任;更有甚者,故意设置短期试岗期,频繁更换试岗人员,把求职者当成免费的“临时工”,既节省了人力成本,又无需承担法律风险。这种行为,看似是企业的“用工技巧”,实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侵权,若不及时纠偏,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将沦为空谈。
闹剧之所以上演,还源于劳动者维权的“困境”。多数求职者在面对无薪试岗要求时,往往陷入“两难”:拒绝吧,担心错失就业机会;接受吧,又要承担白干活的风险。即便有人选择维权,也常因缺乏书面协议、工作记录等证据,难以证明劳动关系;加之维权流程相对复杂,时间成本较高,不少人最终选择了“忍”。这种“维权难”的现状,让不良企业有了恃无恐,也让更多劳动者被迫陷入“沉默的螺旋”,间接助长了无薪试岗的歪风。
杜绝“无薪试岗” 闹剧上演,当然不能只靠劳动者的“忍”或“争”, 劳动监察部门应主动亮剑,发布合法用工提示,明确“无薪试岗”非法性,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对招聘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发布无薪试岗信息、实施无薪用工的企业依法严惩,对频繁实施“无薪试岗”的企业重点排查;建立用工失信名单,对多次违规的企业限制其招投标、融资等行为;同时,开通求职维权绿色通道,简化证据收集、投诉处理流程,让劳动者维权更便捷。
每一份劳动都该被尊重,每一次付出都该有回报。唯有法律的刚性约束、监管的主动作为、企业的自觉担当形成合力,才能为劳动者筑起坚实的权益屏障,让就业市场回归公平与正义,让“无薪试岗” 闹剧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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