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叼根牙线棒开车被处罚,“挑刺式执法”不可取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开车时,嘴里叼根牙线棒都不行?近日,无锡市民钱先生反映,他开车时嘴里叼了一根牙线棒,被监控探头抓拍,次日就收到罚单,拟被处以警告处罚,处罚原因是“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11月13日齐鲁网)
现实生活中,不少司机朋友在开车时,总喜欢做一些与开车无关的“小动作”,比如一边开车一边吸烟、喝水、吃零食,等等,这些“小动作”显然会影响开车安全,也违反交通法规,理应受到规制和处罚。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司机开车时嘴里叼根牙线棒,这也成了被处罚的理由,笔者以为,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挑刺式执法”。
众所周知,司机开车时嘴里叼根牙线棒,不用手只用嘴,只要司机双手把握好方向盘,就既不会影响开车安全,也不会违法交通法规,这是一个基本交通常识。
然而,在交管12123管理人员和当地交通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看来,司机叼根牙线棒开车被处罚却认为既“没问题”又“没毛病”。当地交通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更是把叼牙签、嚼口香糖等,都列入了妨碍正常交通的行为。
表面上看,司机叼根牙线棒开车,这与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吸烟、喝水、吃零食等没什么差别,但事实上,稍有一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司机吸烟需要用手弹烟灰,喝水需要用手拿杯子或瓶子,吃零食需要用手一次次地去拿零食,而叼根牙线棒就无需用手反复操作,怎么会影响开车安全了呢?怎么就违法交通法规了呢?如此而言,相关执法人员“不问青红皂白”,动辄就开罚单,扣分罚钱,这显然过于严苛,无疑会让人觉得执法人员缺乏一定的执法温情。
其实,交通执法的目的不在于处罚,而在于教育引导司机朋友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倘若执法人员抓住司机朋友的一点无伤大雅的“小动作”,就动辄开罚单,扣分罚钱,这无疑有违宽严相济的交通执法初衷。
因此,笔者以为,针对这起“叼根牙线棒开车被处罚”事件,相关执法部门不妨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反思一,交通执法的目的是什么?反思二,交通执法的尺度该如何把握?反思三,柔性执法还要不要?试想,如果交通执法人员能够多一些这样的“反思”,或许“叼根牙线棒开车被处罚”这样的“挑刺式执法”就不会发生。
希望相关执法人员在遇上类似“叼根牙线棒开车”的司机朋友时,不妨多一些“柔性执法”,少一些“挑刺式执法”,多一些“温情执法”,少一些“蛮不讲理式执法”。如此,才能让更多的司机朋友学会敬畏交规,敬畏生命,自觉远离开车“小动作”,从而遵守交通法规,守护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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