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吸毒记录将被封存”莫要误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确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受到关注。有观点认为,将包括吸毒记录在内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可能会导致对某些特定群体的保护”。(12月1日《成都商报》)
近日来,“吸毒记录将被封存”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种“宽恕”政策,有可能纵容吸毒行为,并引发“吸毒人员可以考公”“让缉毒警察白白牺牲”等合理质疑。实际上,这一政策是我国禁毒工作中科学化、法治化、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其核心在于精准施策、区别对待,切不可脱离法律与政策的完整语境进行误读。
首先,吸毒记录“封存”绝非“消灭”。 根据《禁毒法》及相关规定,封存记录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和适用范围。其主要针对特定情形,如初次查获的少量吸食人员、戒断成效显著且经过长期评估确认已真正回归社会的人员等。封存的目的,是限制这些记录在非必要情况下的公开与查询,防止其成为伴随终身的“标签”,但记录本身依然在法律授权的特定范围内(如司法机关办案、特定行业入职审查等)保持可追溯性。这体现了法律既注重惩治,也注重挽救的辩证思维。
其次,打破“一朝吸毒,终身受限”的社会困境。禁毒工作的终极目标,不仅是打击毒品犯罪,更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减少社会对立,促进和谐稳定。一个曾经失足但已彻底戒断毒瘾的人,若因其过往记录而在就业、求学、社会交往中处处碰壁,长期被排斥在社会正常生活之外,极易使其产生“破罐子破摔”的绝望心理,从而增加复吸和引发其他社会问题的风险。封存记录,正是为了给予他们一个“重生”的机会,激励其坚定远离毒品的决心,能够融入正常社会生活。这从根本上有利于降低毒品需求,巩固禁毒成果。
再者,政策的精准性确保不被滥用。公众或许担忧,此举是否会纵容吸毒行为或让潜在风险人员进入一些敏感岗位。对此,法律和政策已设置了严密的“防火墙”。对于吸毒成瘾严重、屡教不改者,对于从事毒品犯罪者,其记录不仅不会被封存,还将依法受到更为严厉的惩处。同时,对于公务员、军人、司法人员、教师、公共交通驾驶员等特定职业,入职审查依然极其严格,吸毒记录(包括已封存的)在相关审查中,仍将作为重要依据。政策的设计充分权衡了个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了在给予改过机会的同时,绝不牺牲公共安全。
禁毒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这其中既包括坚决抵制毒品诱惑,也包括以科学态度看待戒毒康复人员,营造有利于他们彻底告别过去的社会氛围。“吸毒记录封存”是一项深思熟虑、设计周密的法治举措,它彰显了国家在毒品问题治理上的成熟与智慧,即坚持打击与挽救并重、惩治与预防结合。我们要高举禁毒大旗,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同时,也要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每一个决心远离毒品的个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空间,这样,才能构筑起更为坚固、持久的禁毒防线,让真心悔过者回归社会,守护我们共同的安宁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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