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名家专栏 > 丁家发 > 列表

丁家发:“意定监护”也能防老

2026-01-06 03:30:4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对于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他们的监护则成为“空白”,常常老无所依。上海市发布“试行意见”,标志着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上海市发布《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意见”)。“老年人意定监护”可以理解为一项“未雨绸缪”的制度安排,指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制度。(1月4日央广网)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对于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他们的监护则成为“空白”,常常老无所依。上海市发布“试行意见”,标志着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此举可以让老年人通过意定监护实现老有所依,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严地活着,将有助于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其实,早在2012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首次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确立了意定监护制度。《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这种“意定监护”,能够帮助老年人解决养老方面的诸多问题。老人在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时候,根据自己意愿,委托自己信赖的人来成为自己未来的监护人,来照顾自己的生活,包括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等。尤其是对于那些和子女感情不和或者没有配偶、没有子女的老人来说,“意定监护”可以实现老有所依。然而,时隔多年,现实的“意定监护”情况并不乐观。一方面,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老人排斥“意定监护”,不愿意选择外人成为自己的监护人;另一方面,面对日益增长的意定监护需求,有关监护机构的准入规定在法律上还是空白。

  上海此次发布“试行意见”,确立了“公证+见证+信息平台”的多主体协同保障体系,对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落地和推进具有重要价值。但是,“试行意见”并未细化监护能力认定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如果老年人误选没有监护能力,如自身重病、无经济基础或存在道德风险的主体,监护人可能失职,而被监护人的权益就有受侵害的可能。也就是说,如果意定监护违背被监护老人的意愿,或恶意侵犯被监护老人的利益,该如何监督和纠错,是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

  由于意定监护人的职责涉及到财产处理、养老、就医、殡葬以及失智孩子托养等问题,选定的意定监护人必须“靠谱”。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确保意定监护人履职尽责,捍卫被监护老人的意愿。首先,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人监护人的能力条件,组织监护人的资质标准,以及不得担任意定监护人的排除范围等具体问题,将一些心怀“鬼胎”的人或组织排除在外;其次,可以通过监护人制定履职报告、财产报告等方式,对监护人在资产保管、资金支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如果发现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义务,可以申请撤销意定监护人、重新指定意定监护人等,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暂时无法找到合适意定监护人时,应指定相关社会组织代为履行意定监护人职责,在日常照护、大病治疗、临终关怀等方面,遵循“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两大基本原则,为老人进行兜底监护保障。总之,“意定监护”也能防老,期待各地推进意定监护制度落实,破解养老监护等难题,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走完人生的最后里程。

更多

热门关键词:监护 防老 丁家发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