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未成年人的打赏不该有去无回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孩子一时冲动给主播打赏2万元,父母能追回吗?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居民郑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的儿子小郑刚满13周岁。前几日,小郑用父亲手机在某平台观看直播,一时冲动,利用曾在郑先生网购时看到的付款密码,私自给主播打赏2万元。(6月13日《海峡导报》)
眼下,随着网络直播的异军突起,“打赏”成了网络直播一项不可或缺的标配。按说,给网络直播必要的“打赏”,既是粉丝对网络直播内容的一种认可,又是一些网络主播获取必要经济收入的一种保障。笔者以为,只要是合规合法的“打赏”,这也无可厚非。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也纷纷加入到网络直播“打赏”的队伍之中,由于这些未成年人存有心智不成熟、是非辨别能力弱等诸多原因,一些未成年人给主播“打赏”出现了无节制的不正常现象,不是把自己手中所有的积蓄全部打赏给了主播,就是偷偷把父母卡里的钱也统统打赏给了主播。于是,因未成年人“打赏”而衍生出来的矛盾和纠纷也就多了起来,有的甚至诉诸于公堂。
但由于起诉返还“打赏”存在着维权成本较高、耗时过长等原因,许多家长往往自认倒霉而不了了之,这也无形之中助推了网络直播对未成年人“打赏”的乱象。对此,许多家长迫切期待相关部门能尽早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打赏乱象。
其实,早在2020年11月,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此前,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也曾发布《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打赏”。可以说,这些“禁令”既是有效治理未成年人网络打赏乱象的一剂良方,也是对未成年人打赏的一种保护。
针对“未成年人打赏,父母能否追回”这一话题,笔者以为,这本就不该成为一个“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承担起自身的管理职责,不妨通过约谈催还的方式,或通过法律途径,帮助未成年人父母追回已被孩子打赏的金钱,切忌不管不问,任凭未成年人的打赏“有去无回”。
当然,要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打赏,除了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打赏”之外,更需家长和学校的教育和引导,不妨通过网络安全、理性消费、钱财管理等教育方式,让未成年人学会理性上网、理性打赏,从而自觉远离非正常的网络直播“打赏”,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良性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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