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别让“挂驴头卖马肉”透支消费者信任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驴肉火烧店售卖的标准火烧用什么肉?按照消费者的朴素理解,驴肉火烧当然应该是用驴肉。但记者走访发现,北京市面上驴肉火烧店售卖的“标准火烧”, 很多都添加了马肉。尽管很多驴肉火烧店使用告示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店内火烧使用了驴马混掺肉,但许多告示并不明显,仍有许多消费者蒙在鼓里。(12月9日《北京晚报》)
据了解,驴肉价格和马肉价格完全不在一个档次,驴肉价格始终飞涨,而马肉价格越来越便宜。而且,驴肉的肉质也非马肉可比。在此背景下,商家“挂驴头卖马肉”,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欺诈行为,更是透支了消费者的信任。
打击“挂驴头卖马肉”还需监管“站出来”。一方面,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商家“挂驴头卖马肉”的消费欺诈行为,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经营者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失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和“法律代价”,倒逼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不再“挂驴头卖马肉”。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深入各个食品加工作坊,全方位、全链条地进行严督查、严监管,绝不允许“挂驴头卖马肉”的黑心经营者有任何生存空间,坚决铲除其生存土壤。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黑心商家进行检举揭发,让“挂驴头卖马肉”的黑心商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无所遁形。此外,在严惩重处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妨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以警示和提醒其他商家自觉远离“挂驴头卖马肉”的违法行为。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不妨对商家提供的驴肉多长一个心眼,一旦存有疑惑,既要坚决说“不”,又要向市场监管和消保委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任凭无良商家的忽悠和坑骗,从而助长其“挂驴头卖马肉”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别让“挂驴头卖马肉”透支消费者的信任。唯有监管部门实施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追究法律责任等一系列严惩重处,再辅以消费者检举揭发,才能彻底斩除黑心商家“挂驴头卖马肉”的生存土壤,从而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货真价实的驴肉火烧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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