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上课迟到1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冤不冤?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5月26日,有网民爆料称,广州某职业学院近期在校内发布了两起教学事故,一起为一名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另一起为一名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迟到早退一两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引发争议。27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该学院,工作人员答复称,如果被通报是因为触犯了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嘛。”(5月27日大皖新闻网)
据报道,针对该校的这两起教学事故认定事件,赞同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但笔者以为,无论是“上课迟到1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也好,还是“提前下课2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也罢,学校作出这样的认定“没毛病”,违规教师被通报也“不冤”。
根据相关规定,幼儿园每节课为30分钟,小学每节课为40分钟,中学每节课为45分钟。之所以作出这一精准的上课时间规定,这其中既有不同教学阶段课程设置的原因,也有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区分的原因。
按说,既然上课时间有明确规定,教师就应严格按照上下课时间认真执行,既不能上课迟到,也不能提前下课,这才是教师对待上课时间的态度和做法。
但现实中,总有少数教师无视学校对上下课时间的规定,不是动辄上课迟到,就是任性提前下课。殊不知,上课迟到,提前下课,其实就是一种教学事故。不是吗?教师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不仅一堂课的完整教学时间被缩短,而且也可能引发学生之间在这一空档时间段发生争吵、打架等安全事故。试问:教学时间被缩短、学生间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这难道还不是教学事故吗?
据了解,为了规范教师上课随意性行为,严防教学事故发生,不少学校都制定有相关的考核细则。以本次新闻事件学校为例。该校根据教学管理办法,明确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玩手机等,将给予教师当月扣除5个教学工作量,当学期绩效考核总评扣10分的处罚。虽然这一处罚既会影响教师的相应奖金,还会影响教师评优秀和年底绩效考核,但对于学校来说,这一做法显然是一种管理之需,并非刻意与教师“过不去”。由此可见,教师“上课迟到1分钟,提前下课2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一点也不冤。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学校做出的“上课迟到1分钟,提前下课2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的这一严格规定,教师理应予以理解和支持,自觉做到“按时上课,按时下课”,切莫等到因“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真的发生教学事故被严肃处理了,这才意识到学校作出这一规定的良苦用心,那可就悔之晚矣!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多收3.6厘被罚99.99元并非“小过重罚”
王毓:在学习教育中擦亮清廉底色
陶淑杰:聚焦“三抓”,锻造基层干部硬作风
袁文良:贯彻八项规定 常品权力“原味”
李永波:基层干部要置顶人民立场 筑牢履职之
王毓:三维发力书写着新时代奋斗篇章
地铁拍视频被行拘,扰乱公共秩序就得付出代价
王海燕:把握好时令 及时行动稳步成长
陈镜伊:从“心”出发 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