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财经 > 列表

“首份情侣分手后人身安全保护令”让骚扰住手

2023-02-09 10:25:1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男方小强与女方小林(均为化名)原为情侣关系。2022年11月,小林提出分手之后,小强每天频繁打电话、发送微信骚扰小林,微信内容带有大量侮辱性字眼,并有“弄死你全家”、“杀死你”...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女子与男友分手后,却多次遭到骚扰和威胁,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为此,她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防范社会现实危险,切实保障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上海法治报2月8日)

  据报道,这是最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后,上海法院签发的全市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独立的民事救济方式。2022年8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在适用范围、适用情形、审理和送达等方面做出了系统规定。最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继续了这一发展进程,再次扩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家庭成员,在更大范围内为受害群体提供了权利救济的依据。恋爱、交友、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等不同时期人格利益受侵害都将受到保护。从《反家庭暴力法》到《妇女权益保障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阶段不断延展至包括恋爱、交友、终止恋爱关系后及离婚之后的时期,更为全面地保护了妇女权益,使得不同时期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都能寻求这一救济方式。

  男方小强与女方小林(均为化名)原为情侣关系。2022年11月,小林提出分手之后,小强每天频繁打电话、发送微信骚扰小林,微信内容带有大量侮辱性字眼,并有“弄死你全家”、“杀死你”、“炸你家”、要去小林小区和儿子的学校张贴小林身份证和开房记录等人身威胁言论,还多次前往小林所在小区,拍摄小区图片发送给小林。使小林担惊受怕、精神紧张,严重影响小林的日常生活。小林因此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现实生活中,夫妻尤其是情侣之间因种种原因分手后,“频繁骚扰”对方的上述案例绝非孤例。“首份情侣分手后人身安全保护令”让“频繁骚扰”者住手。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和人格权益,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法律绝非儿戏。

  在这起案件中,根据小林提供的证据和双方陈述,小强的所作所为,足以认定小林遭受被小强骚扰并面临较大可能性的暴力现实危险,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据此,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小强对申请人小林实施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小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小林及其近亲属。目前,上海市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已送达至双方当事人及辖区公安机关、居委会。如果被申请人小强违反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被依法处以罚款、拘留,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情形不再局限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以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纠缠、骚扰等损害安宁生活的不当行为,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及个人信息等侵害人格权的不当行为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等也都可以构成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规制范围从肢体暴力到精神暴力再到生活安宁,保护阶段从婚姻关系到家庭生活再到恋爱阶段,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网已经越织越密。

  上海市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和送达,倡导和警示全社会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真正让家成为一个真正的遮风挡雨、充满亲情的温馨而又文明的港湾。

更多

热门关键词:法律 情侣 分手 周志宏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