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金福:治理“幽灵外卖”需有更多“杀手锏”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记者2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 标识,且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2月26日央视网)
眼下,随着外卖订餐的盛行,许多餐厅也纷纷加入到外卖送餐的队伍当中。但据了解,一批租借执照开店,用假地址、假照片成为热销高分店铺的“幽灵外卖”也充斥其中。“幽灵外卖”的出现,不仅扰乱了外卖行业的良性发展,而且也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卖平台须有实体店支持。而“幽灵外卖”通过租借执照开店,用假地址、假照片、隐匿经营场所等方式上线运营,这不仅涉嫌消费欺诈,而且也涉嫌违法违规。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 标识,且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这无疑是治理“幽灵外卖”的又一记“杀手锏”。
据了解,类似治理“幽灵外卖”的“杀手锏”还有不少,比如,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曾发布“新国标”,明确提出商户入驻必须提供“带门店定位的一镜到底视频”,平台要核验定位、证照、实际地址“三一致”;再如,今年1月,河南郑州市市监局推出“郑骑先锋随手拍”平台,发动全市外卖骑手举报“幽灵外卖”,等等。
当然,防范“幽灵外卖”,还有待于监管严督查和严处罚。一方面,市场监管、消保委、食安委等监管职能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采取全方位、全链条的日常监管和督查,防止“幽灵外卖”游离在监管之外。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一旦发现“幽灵外卖”,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失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让“幽灵外卖”失去生存土壤,失去生存市场。
“幽灵外卖”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痛点。唯有多一些治理“杀手锏”,才能让“幽灵外卖”销声匿迹,无所遁形,从而守护外卖食品安全,给消费者营造一个真实、卫生、安全的外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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