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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强制购物式旅游必须露头就打

2023-02-08 09:33:1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近年来,许多游客,尤其是一些老年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购物”的事件屡有发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饱受诟病。许多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之后,才知道一些旅行社极...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网友陈先生参加广西一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不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的视频引发关注。陈先生称,该旅行团团费为398元,大部分游客年龄在70至80岁,报名时工作人员虽然告知大家这是一个购物团,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费标准。直到旅途第二天,导游才宣布每人必须消费满400元,否则不给房卡,因此与团内另一游客发生冲突。(2月7日光明网)

  众所周知,游客选择外出旅游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赏美景,品美食,顺带购买旅游地的一些特色农产品或工艺品,达到休闲娱乐,放松心情的目的。如果仅仅因为游客没有达到导游设定的最低购物消费标准就不给房卡,游客的“旅游体验”显然会大打折扣。同时,游客的合法消费权益也会受到损害。

  近年来,许多游客,尤其是一些老年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购物”的事件屡有发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饱受诟病。许多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之后,才知道一些旅行社极力推出的“低价游”实质上是“购物游”。但由于绝大部分游客在遭遇“强制购物”之后,往往采取“自认倒霉”的态度,既不维权,也不举报,致使一些不法旅行社和“黑导游”更加有恃无恐,导致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屡禁难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可见,“强制购物”式旅游是一种违法行为。

  此前,国家旅游局,包括各地文旅部门也都会适时发布警示,提醒游客不要轻易参加“低价游”,谨防“强制购物”,这无疑既给不法旅行社和“黑导游”作了警示,也给游客作了提醒。但笔者以为,要真正有效遏制“强制购物”式旅游,还需多打“组合拳”。

  首先,立法要跟进。旅游法应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细则,不妨把重心放在打击强制交易和非法获利上,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旅游市场,规避旅游市场“强制购物”乱象。其次,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织密监督网,对那些违法违规的旅游经营者绝不姑息,露头就打,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其三,处罚要从严。对不法旅行社和“黑导游”不妨采取“最严处罚”,如设立“黑名单”,或采取“高额罚单”,或取缔“经营资格”,加大其违法成本,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维护游客的消费权益。

  同时,游客要增强维权意识。游客既要加强个人旅游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消费理性,又要对“强制购物”式旅游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旅游权益不受损害。

  “强制购物”式旅游必须“露头就打”。相信,只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再辅以游客主动维权,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就一定能有效地遏制“强制购物”式旅游乱象,从而给广大游客营造一个正常、有序、良性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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