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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别让危险文具游离于监管之外

2022-11-24 09:49:4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相关执法部门一旦发现“危险文具”,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开罚单”“没收产品”“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倒逼厂家和...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1月14日,一则“学校门口卖的圆珠笔暗藏真刀”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视频中,河南一位学生家长手握一支黑色圆珠笔,从外观上看,这支笔与普通圆珠笔无异,但当其中一端的笔帽被拔下后,露出了一把约成人食指长度的小刀。这位家长介绍,笔是孩子从学校门口买的,“这是锋利的真刀,而且(刀)尖部非常尖。”(11月24日《新京报》)

  据报道,该款笔刀全长约13厘米。从外观看,该笔刀与普通文具无异,笔刀身前段可通过旋转拧出笔头,且能正常书写。取下后段的笔帽后,就露出了长约6厘米、宽度约1厘米的刀身,刀尖尖锐、刀刃锋利,能够轻易刺穿20张叠在一起的A4纸。如此锋利的笔刀,如果孩子之间一旦发生打闹拿出笔刀,后果必将不堪设想。

  近年来,一些文具生产厂家为了吸引孩子的“眼球”,往往在文具上推陈出新,这固然没有错,但如果把笔刀这样的“危险文具”生产出来,并推销给孩子,这无异于在孩子身上“藏了一颗炸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5条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经营者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见,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向未成年人生产和销售“危险文具”,这都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要防范“危险文具”游离于“监管之外”,还需“多方发力”。首先,监管要“发力”。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文具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要采取全方位、全链条的严督查、严监管,绝不让“危险文具”进入市场,从源头上遏制“危险文具”。

  其次,执法要“发力”。相关执法部门一旦发现“危险文具”,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开罚单”“没收产品”“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倒逼厂家和商家不敢生产和销售“危险文具”。

  其三,学校和家长要“发力”。一方面,校方要加强对学生文具的安全使用教育,教育学生不购买“危险文具”,并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把“危险文具”拒之于校门之外。另一方面,家长要有安全意识,平时应与孩子一起评估,判断文具的危险与否,教育孩子如何看待“时尚文具”,从而让孩子远离“危险文具”。

  此外,商家也要“发力”。商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自觉做到不进、不卖“危险文具”,从而阻断“危险文具”的进货渠道,既让“危险文具”进不了商店,又让孩子买不到“危险文具”。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执法、学校和家长,包括商家,形成联动,共同发力,就一定能让“危险文具”远离孩子,从而共同守护好孩子的“文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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