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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华凌:公司管理锦囊在,法理情理两相济

2022-11-12 02:48:2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企业与员工是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企业以诚相待,尊重员工的劳动权益,员工才有归属感,才会对企业尽职尽责。按照李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每个月应该支付给她的保底工资...

  作者:许华凌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请假时间超过了一天,公司直接扣罚3000元。最近,长沙一家传媒公司因罚款“太狠”,受到大量网友关注。有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依法享有丧假的权利。当事人多请一天假,公司可适当进行处理,但罚款3000元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情理。(极目新闻11月10日)

  企业与员工是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企业以诚相待,尊重员工的劳动权益,员工才有归属感,才会对企业尽职尽责。按照李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每个月应该支付给她的保底工资为4000元。超期一天返岗就被扣掉3000元,公司下手着实有点狠。也难怪李女士感到委屈,就连围观的网友都为她打抱不平,认为这家公司苛刻到不近人情。因此,公司管理有“锦囊”,这就是做到法理情理“两相济”。

  首先,从法理上来说,这家传媒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过于“任性”之嫌。也就是说,企业内部规定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不能违反法律和最起码的公序良俗,不能过于任性,超出必要的限度。因为存在明显的违规不合理问题,由此可以判定其内部规章是无效的。李女士并非无缘无故旷工,而是因为亲人去世请的丧假,尽管超过一天,但事前已经与公司打过招呼,还遭遇如此“忒狠”处理,显然属于明显不合理的情况,也有违法之嫌。

  其次,从情理上来说,这家公司“超过原有假期一天就扣除保底工资”的规定,其请假成本也未免高得离谱。既然公司有这么苛刻的规定,从常识角度说,李女士也不太可能冒着被扣除保底工资的风险多请一天假。出现多请一天假的问题,要从关爱职工的角度予以宽容和理解,彰显公司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才是。况且,根据中国人传统的孝道观念和认知,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会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该公司不仅不给李女士酌情批假,在处理上还下手如此之“狠”,不仅不合情理,甚至有些强词夺理。

  再者,之所以出现“多请假一天罚款3000元”问题,据新闻报道,单位声称李女士平时工作不在状态且工作态度不好。退一万步说,这和这次的高额罚款也扯不上关系。一码事归一码事,拿职工超过一天请假时限说事,借此大做文章,下得狠手,一来显得公司管理很不专业,二来显得公司对员工缺乏人文关怀,没有胸襟和格局,从而折损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在此援引一个案例,也许会对正确认识与评价这个“天价罚款案”有所帮助。

  此前,上海某物业公司保安王某曾因强行休假为父奔丧引起劳动争议。此案的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纵观本案,王某请假事出有因,其回老家为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如此温情的用词出现在严肃的判决书里,令人动容。这正是法理情理“两相济”的生动实践!

  或许,这一判词对某些公司的管理者和负责人是一种提醒和警示,甚至是一种感动。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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