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统一店招”也是一种官僚主义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一带,商户接到城管上门通知,要求红色、蓝色、黑色的商铺招牌被要求更换颜色。4月7日,有商户向记者证实,其红色招牌已经更换颜色。三河市城管部门回应称,禁用红色、蓝色、黑色底色的门头牌匾“是市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三河市政府办一工作人员电话回应极目新闻称,“我们这儿也不了解这个(情况)”。(4月8日极目新闻)
河北省三河市这种要求“统一店招”的现象,并非个例。上海静安区常德路街道边店铺招牌,曾被整体要求换成“黑底白字”,遭网友吐槽是“墓地风格”。也有不少地方的网友纷纷晒出类似案例,整条街道上商户的招牌从字体、颜色到大小都一模一样,毫无个性与美感可言。笔者认为,“统一店招”也是一种官僚主义,损害了商户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整改。
街道店招规格如果大小不一、高低不同,甚至一些店招破烂不堪也不更换,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了美化市容环境,对商家的店招规定相对统一的主色调和风格,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当地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或许高高在上,不到现场进行调查研究,也不去征求商户的意见和建议,便坐在办公室里自以为是设计店招,“一刀切”决定禁用红色、蓝色、黑色底色的门头牌匾,在颜色、字体、大小等方面相对或完全统一时,便走向了极端。这种做法,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不仅违背了城市管理的初衷,更是对商户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曾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依法享有在登记经营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店招作为展示自身品牌形象、吸引顾客的重要途径,实质上属于商户自主经营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可以根据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给商户设计一些参考的店招,但无权过度干涉商户的自主选择权,“一刀切”强制商户更换店招的颜色或样式。
事实上,“统一店招”并非为城市增色。商家的店招千篇一律,既无法彰显不同商户的鲜明特色,也破坏了城市的多样性和包容性,看上去整体化一,但却失去了城市该有的活力和魅力。这种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作风,必须坚决摒弃。首先,城市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要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脚踏实地为商户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千万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或认知来“拍脑袋”做事;其次,在对“统一店招”整改的实际操作中,一定要根据街道商业环境和氛围,多听取商户的意见和建议,重新设计出规格和主色调相对统一,既美观大方,同时又具有各自鲜明特色以及不违背传统风俗的店招,供商户们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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