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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书生:“义务安全员专座”只是看起来很美

2019-09-29 21:54:29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江苏宿迁率先启动“公交义警”建设,在宿城区上设立“义务安全员专座”以防范公交车安全风险,并确保70周年大庆期间公交运行安全,毫无疑问,这一初衷无疑是不错的,但是在公交车...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为着力解决影响公交车安全防范的突出问题,完善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体系,全力确保70周年大庆期间公交运行安全,宿迁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和宿城分局多次深入宿迁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并在宿城区率先启动“公交义警”建设。(9月29日澎湃新闻网)
  江苏宿迁率先启动“公交义警”建设,在宿城区上设立“义务安全员专座”以防范公交车安全风险,并确保70周年大庆期间公交运行安全,毫无疑问,这一初衷无疑是不错的,但是在公交车上设立“义务安全员专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明显存在三点不足:
  一是从公交座位看,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车上除了驾驶员座位是真正的“专座”外,其他座位什么人坐都不固定。比如公交车上有“孕妇专座”“敬老专座”,体现的是社会对孕妇和老人的一种关爱,但事实上坐在“孕妇专座”上的不一定真是孕妇,坐在“敬老专座”上的也不一定就是老人,乘客上车,本着先来先得的原则,不是孕妇和老人坐上“孕妇专座”“敬老专座”,司乘人员只能规劝他们发扬风格,礼让孕妇和老人,却无权将乘客从“专座”上赶下来。毕竟公交车不是飞机也不是动车高铁,必须一人一座,对号入座,严格地说,公交车上的“义务安全员专座”在乘客眼中只是普通座位中的一个,坐在该座位上的乘客不一定要履行什么特殊职责。
  二是从乘客角度看,公交车上乘客流动性很大,很少有乘客从起始站坐到终点站,这就决定了“义务安全员专座”上的乘客并不固定,张三上车可能就坐一站就下车,李四再坐上,而坐上“义务安全员专座”的乘客可能是小孩,也可能是老人,甚至可能是孕妇,真的遇到有人干扰驾驶员正常驾驶或车上发生火情、事故等突发情况,“义务安全员专座”上的乘客不见得有能力第一时间站出来进行劝阻或出手相助,“义务安全员”不尽安全义务也属正常。
  三是从法律责任看,“公交义警”应该承担的法律职责尚不明晰。按照一般理解,“公交义警”关键在一个“义”字上,“义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警察,也就是说“公交义警”劝阻干扰驾驶员正常行驶的行为或劝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可疑物品上车,只能“君子动口不动手”,无权对其他乘客采取强制措施,“公交义警”没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其劝阻效果肯定不尽如人意,尽管宿城公安分局积极动员广大民警、辅警、治安志愿者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积极发挥“公交义警”的作用,让更多乘车群众加入“公交义警”队伍,但在这些人员当中,只有民警具有执法权,其他人员充其量只能配合警察执法。网友“夏天”担心的是:“出现意外问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太重要了!”会不会出了问题之后,公交公司认为义务安全员没有尽到职责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因为坐在“义务安全员专座”上乘了一次车而惹来官司,作为普通乘客是不是太冤了?
  说实话,公交车上“义务安全员专座”好设,但要求乘客尽到“公交义警”的责任确实很难,“义务安全员专座”只是看起来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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