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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拒给120让路被罚,处罚一次胜过教育千遍

2023-05-30 15:45:5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在网传视频中,一辆轿车处于救护车前方,在救护车司机下车沟通时,小车也依然没有挪车避让。救护车司机在沟通过程中称如果被拍照扣分可以帮其取消时,小车司机则表示,“你到哪给...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5月26日,一则司机拒绝给救护车让路的视频火爆网络。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救护车司机曾下车与前车沟通,但前车司机担心扣分,随后关闭车窗,并且没有让行。5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27日下午,交警对小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5月29日红星新闻)

  近日,成都一小车司机拒给120让路视频被热传,小车司机遭遇舆论质疑。

  在网传视频中,一辆轿车处于救护车前方,在救护车司机下车沟通时,小车也依然没有挪车避让。救护车司机在沟通过程中称如果被拍照扣分可以帮其取消时,小车司机则表示,“你到哪给我取消?”随后救护车司机返回车上,小车司机摇上车窗,视频到此结束。据了解,所幸当天并未耽误病人救治,目前病人已转危为安。小车司机被成都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也就是说,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时,其他社会车辆和行人为其让行,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这里面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从法律层面说,该拒给120让路的小车司机被交警处罚,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不冤。

  因不及时避让救护车而被交警处罚的案例也不少。今年3月31日,一辆沪牌红色轿车司机袁某在内环高架靠近漕溪立交处无视救护车鸣笛,不避让救护车被交警依法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有网友认为,小车司机可能是担心自己让路闯红灯会被罚款,于是干脆对120司机的劝说置若罔闻,也有网友猜测小车司机不知道因避让特殊车辆产生的违法记录可以消除的规定。

  如果是前者,说明该小车司机是一个极端自私之人,在她眼里,他人性命攸关也是小事,自己鸡毛蒜皮也是大事,对于这样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人,对于这种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差生”,全社会都应该加以谴责;网友“阿浪”说得好:“有素质的人不怕扣分,没素质的人怕扣分,但还是被扣分,活该!”

  如果是后者,则说明该小车司机对交通常识并不熟悉。小车司机自己说:“其实我当时也很慌,不敢闯红灯,后边救护车又一直响警报,就没有第一时间让救护车。”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这些特殊情形一经核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而这些法律法规“科目一和科目四里都考过。”也就是说,无条件给特殊车辆让路是每一个考过驾照的人应知应会的内容。

  有论者认为,对拒给120让路的小车司机既要惩罚又要普法,笔者以为,处罚既是对小车司机的一次教育,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严厉的处罚有助于小车司机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避免因不疼不痒的口头教育而造成的“破窗效应”,从这个意义上,处罚一次胜过教育千遍。成都这名小车司机拒给120让路被处罚,给所有开车上路的司机上了一课,告诉人们一个道理:无条件避让急救车不仅是一项责任,也是一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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