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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说:“终身追责制”倒逼干部审慎决策

2016-08-20 05:26:0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终身追责制”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中。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布《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公开向...

  作者:张说 稿源:时评界 编辑:编辑:洪小兵

  8月12日,湖北省委常委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送审稿)》,细则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责制。终身追责制如同给领导干部头顶带了一个“紧箍咒”,倒逼干部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环境效益,审慎决策上马项目。

  “终身追责制”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中。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布《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导致决策严重失误的,要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且终身追究。

  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关乎政府工作的中心大局,关乎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一段时间以来,行政决策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先拍脑袋决策,再拍胸脯保证,最后拍屁股走人,这样的“三拍”决策屡见不鲜。由于不管效果、不计成本,拍脑袋决策容易出现重大失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如今,全国各地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纷纷出台制度规定,努力避免决策失误,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认识到,做决策不能再随意“拍脑袋”。终身追责制使领导干部没办法简单地“拍屁股”走人,他们要为自己的每一个决策负责,这就使他们不得不在做决策时慎之又慎。这也是“终身追责制”的初衷。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可能“过期”,但决策失误的责任却不会“过期”,如果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不管经过了多少年,不管身处何地,不管担任什么职务,决策者都要对错误决策付出代价。终身追责制度,绝对不是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做“太平官”,而是倒逼其依法履职、科学决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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