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百家争鸣 > 列表

何勇:餐厅“打赏”别变味成索要

2016-08-29 22:01:0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虽然我国没有付小费的消费习惯,但在互联网时代,餐厅引进网络“打赏”机制,充当小费,加强餐厅服务员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这本身并无不可...

  作者:何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在南京,如果你走进一家餐馆,发现服务员的工作服上都印上了带有二维码卡牌时,不要惊讶,因为南京一些餐馆已经开始兴起了以扫二维码方式进行“打赏”。对服务员满意你就扫一扫,金额多为3至5元。(8月28日《金陵晚报》)

  虽然我国没有付小费的消费习惯,但在互联网时代,餐厅引进网络“打赏”机制,充当小费,加强餐厅服务员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这本身并无不可。一方面,消费者付出的“打赏”金额并不大,一般几块钱、十来块钱,不会让消费者多掏太多的钱。另一方面,可以适度增加餐厅服务员的收入,进而调动餐厅服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更舒适的享受消费。换句话说,餐厅“打赏”制有利于促进餐饮业良性、健康发展。但是,关键问题是,餐厅“打赏”制在操作中不能变味成强制打赏或者间接的强制“打赏”,消费者不给服务员“打赏”,享受到的服务水平就打折扣。这不仅背离了餐厅“打赏”初衷,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不管是消费者给餐厅服务员“打赏”,还是直接给小费,前提条件都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即便是网络上的给文章“打赏”模式,也得尊重读者的自愿原则,并不能强迫网友必须给自己点赞的文章“打赏”。从这个角度说,餐厅推出“打赏”机制,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要由消费者自愿、主动“打赏”,消费者也可以不“打赏”服务员,要谨防和制止服务员通过苦苦纠缠等方式主动索要乃至强迫消费者“打赏”现象的发生。

  另一方面,不管消费者在餐厅消费时,有没有给餐厅服务员“打赏”或付小费,都理所应当享受优质服务,这是餐饮企业作为服务供应者应当承担的义务。而且,不“打赏”的消费者,与其他有“打赏”的消费者享有同等的服务水平,两者之间不应有差别待遇。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餐厅服务员给有向他们“打赏”的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而对于不愿意给他们“打赏”的消费者报以冷言冷语和慢悠悠的服务,降低服务水准。这实质上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歧视,也不利于餐饮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这种现象必须防止和制止。

  事实上要切实提升餐饮行业的服务水平,餐饮企业确实可以用好互联网技术,除了引进“打赏”制之外,还可以推行消费者点评制,让消费者对餐厅服务员的服务水平、服务态度进行打分点评。消费者既可以给优质的服务员“打赏”,也可以给优质的服务员给好评,还可以给自己不满意的服务员差评。只有这样,才能激励优质服务员,倒逼服务水平不高的服务员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整个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

更多

热门关键词:打赏 二维码 何勇 餐厅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