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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大明星”工作室何以扎堆“小地方”

2021-09-15 11:05:2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人们不禁要问:“小地方”何以招引“大明星”?经实地走访发现,一些地方打着发展“总部经济”的幌子招引影视文化项目,整个招商流程十分隐蔽、税收优惠政策秘不示人。当地有招商...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新沂是一座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北部的县级市,来自企查查、天眼查等提供的数据显示,这里陆陆续续注册有近1200家影视文化类市场主体,其中不乏知名艺人的工作室。记者近期在当地走访发现,它们几乎都是有名无实的“空壳”。(成都商报9月14日)

  企查查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在业存续的“影视”类相关公司等市场主体共新增65万余家,以各类明星工作室居多,注册地集中在个别地区。据调查,一些远离大城市和主城区的“小地方”为招商引资而打造的税收政策“洼地”,成为不少“大明星”工作室趋之若鹜的注册地。新沂的多数艺人工作室注册地为“新沂市新华路馨园影视文化产业园”,可记者按图索骥,打开地图导航却查询不到这一注册地址。

  据报道,这类“幽灵注册”明星工作室的现象并不止新沂一地。位于长三角地区的石湫影视基地,从注册数据显示,也聚集了大量明星工作室,但实地走访,也未看到一家挂牌的明星工作室。该基地一名售票员表示,“都是假的,我在这上班四年了,里面有没有工作室我们不知道吗?”

  人们不禁要问:“小地方”何以招引“大明星”?经实地走访发现,一些地方打着发展“总部经济”的幌子招引影视文化项目,整个招商流程十分隐蔽、税收优惠政策秘不示人。当地有招商干部称,建议以“总部经济”形式入驻园区,享受的税收优惠力度最大。“只要在这里注册就好,除了报税平时不用过来。”问及具体税收优惠政策时,这位招商干部表示,有关影视公司、明星工作室相关的招商项目全由当地财政局负责,他们只负责前期对接,具体优惠细则、签订合同等事宜都由财政局领导亲手抓;还有就是,项目台账“不见光”,私下签订保密协议。有工作人员透露,很多明星在当地影视基地注册了工作室,且都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据了解,明星艺人如果注册为影视文化公司法人,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如果以工作室名义,其演出费收入通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类目报税,超额累进的最高税率为35%。如果按照个人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的最高税率为45%。看似税率较高,但在此基础上,还会享受当地政府承诺的所得税地方留成的70%—90%作为返还奖励。

  有财税专家认为,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在给地方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开口子,吸引一些明星到地方来注册工作室,实际上仅增加了开票收入税收数据,不带动地方就业,也不会拉动消费,只是做大了GDP。长此以往,不利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存在“放空”地方财力、“放大”涉税风险的可能。原来如此!竟然如此!

  “大明星”工作室何以扎堆“小地方”?“醉翁之意”竟然是在“避税”,竟然使“小地方”成为了避税聚集地!

  明星避税、偷逃税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与税法执行力弱、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手段落后、违法成本低等原因密不可分。明星本来就属于高收入群体,现在,竟然还利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来避税,实在是费尽了“心机”。其所作所为,何德之有!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更极易引起民众不满。

  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此前,国家税务总局也公开表示,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大明星”工作室扎堆“小地方”,通过设立明星工作室来避税的现象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同时,应加强监管,加快清理税收禁止的优惠政策,保持税收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将个人、公司法人及利益相关人合并纳入监管,在现有税收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任何地方政府都无权违反税法的规定,擅自向明星工作室提供“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不折不扣地取消“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额奖励”等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堵塞地方政府财力流失漏洞,遏制明星偷漏税甚至洗钱的主观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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