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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签收确认”加收1元属于转嫁责任乱收费

2021-09-13 09:29:22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快递公司收取了消费者的服务费用,就等于双方达成了寄送服务合同,依法应当有责任和义务将快件送到客户的手中。顺丰公司提供的这项所谓“签收确认”收费增值服务,需要另外加收1...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顺丰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9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快递公司收取了消费者的服务费用,就等于双方达成了寄送服务合同,依法应当有责任和义务将快件送到客户的手中。顺丰公司提供的这项所谓“签收确认”收费增值服务,需要另外加收1元,明显违背了合同的要约,属于转嫁责任乱收费行为,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定责任岂成“增值服务”,相关监管部门应当敦促快递公司予以整改和纠正。

  在“顺丰速运+”微信小程序中,填写收寄地址完成下单后,会弹出“下单成功”页面。在该页面中有“签收确认”“隐私保护”两个额外可勾选项,其中挂着“推荐”字样的“签收确认”收费1元。如果勾选了上述选项,产生的额外费用,会在快递员取件时收取。这种所谓“签收确认”,是指快件签收时需确认收方客户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户当面签收的一项服务,可在收方与寄方起纠纷时,为客户提供签收凭证。然而,“签收确认”本来就是快递公司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是什么“增值服务”。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签收确认”在本质上,与收件时对收件人身份确认并签名收件并无多大区别,只不过通过密码验审使是身份认定更准确,有助于提高投件的准确程度,减少投错件可能产生的纠纷。此项服务是快递公司防范风险和避免纠纷的一种举措,怎么就成了加收1元的“增值服务”,难道消费者不选择“签收确认”,快件一旦丢失了,快递公司就可以不管或不认账了吗?这显然是转嫁自身的法定责任,还想从中“捞一笔”。

  毋庸置疑,“签收确认”有利于准确认定收件人的身份,特别是快递一些贵重物品,收件人不能及时签收,可以快速而准确地委托他人签收,以防止贵重物品丢失。但是,此举不是“增值”,更不是乱收费的理由,行业“潜规则”也不是违法的挡箭牌。“签收确认”属于法定责任和义务,快递公司从中拆分出来巧立名目乱收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形式上还容易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认为如果如不勾选“签收确认”,快递公司则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从寄件安全考虑,大部分消费者或许“被迫”选择了“签收确认”这项增值服务,从而落入快递公司的套路之中。

  笔者认为,消费者利益无小事。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敦促快递公司予以整改,及时纠正“签收确认”增值服务的乱收费行为;另一方面,各大快递公司一定要依法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不要变着法子转嫁责任或成本,从消费者身上薅羊毛,应当采取措施,用更加安全、快捷的服务,不断提升快递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提高行业市场竞争力,方能有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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