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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猛:达州住建局监管应考虑双方利益

2019-10-15 04:57:3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当依法治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部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更是深入人心。也难怪,当达州市住建局“欠缴物业费,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推送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的红头文件...
  作者:曾猛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当依法治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部署,“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更是深入人心。也难怪,当达州市住建局“欠缴物业费,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推送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的红头文件一出台,网络就一片哗然。
  有权不可以任性,职能部门更不能只为利益集团代言。
  10月12日,达州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对11月底前仍未补交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人员,住建局将记入欠缴物业服务费人员名单,所欠缴时间及金额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推送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封面新闻10月14日)
  该《通知》一出,立即引起达州市民及广大网友的热议。群众置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住建局此文件及做法是于法有据,二是住建局为何只为强势物管企业代言,而不处于弱势方的业主说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见,物管服务与业主关于服务管理费的纠分问题是有章可循的,有部门能管的。那么住建局的作法又是依据什么呢?对此,住建局既没主动给出解释,也没回应记者的采访。既然官方不愿意给出权威解释,各种臆想和质疑就自然满天飞了。难怪,有网友质疑这就是传说中的“长臂管辖”,滥用公权,用行政权利干预民事纠纷。更有网友更是戏谑,住建局“乐于助人”,虽然帮法院把事办了。
  众所周之,物业管业与业主之间关于物管费的纠分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住建局的这一纸红头文件,显然只选择了为物管企业站台,而没有为业主撑腰。正如网友的吐槽:既然住建局都替物业收物管费了,那请问我们老百姓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能不能也找你们出个文件,威胁下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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