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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书生:别把朋友圈炫耀无证驾驶只当笑话

2022-12-05 14:41:2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朋友圈炫耀无证驾驶被举报后受到查处,浙江杭州的这名男子不是第一人。...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浙江杭州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朋友圈里有一男子发照片炫耀其无证驾驶。杭州交警通过分析该男子的主要通勤路线,仅仅8分钟便将其拦截控制。(12月5日澎湃新闻)

  朋友圈炫耀无证驾驶被举报后受到查处,浙江杭州的这名男子不是第一人。

  2021年12月,广西柳州市民实名举报其微信好友张某多次无证驾驶,并出示其“谁的副驾还没个黑丝摸呢”、“生活那么苦,还好草莓能甜一下”等朋友圈的附文配图。柳州警方依法对张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2022年4月,江苏泰州兴化一少年还有22天才满18岁,竟然先后两次“无证”驾驶机动车,其间还拍摄视频发至朋友圈炫耀,结果被人举报,被警方罚款1000元。

  无证驾驶至少有4点危害。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驾驶人员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知识,加之为逃避交警检查而超速、闯红灯,势必会影响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二是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轻者伤重者亡;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驾驶,是一种公开藐视法律的违法行为,不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还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四是容易诱发违法犯罪。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笔者以为,不能把朋友圈炫耀无证驾驶只当笑话看,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见,无证驾驶本身已经涉嫌违法,其行为本身就不值得炫耀,在朋友圈炫耀无证驾驶,把无知当有趣,则更显得荒唐可笑。正所谓“不作死,不会死“,无证驾驶人员最终被举报而受到警方处罚,完全咎由自取,一点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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