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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卫兵:“将人打骨折不被起诉”彰显法律温度

2023-03-29 16:41:1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陆某等人将郑某打伤,致其三处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陆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触犯了《刑法》,根据规定,要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慈溪市检察院对陆某等人不予起...

  作者:许卫兵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3月28日,澎湃新闻从宁波慈溪市检察院了解到,2022年5月,男子陆某被郑某骗取160万元后,与朋友在洗浴中心偶遇郑某,将其打伤致三处肋骨骨折,检方综合陆某等人的犯罪事实、赔偿谅解情况及被害人过错,经听证,近日检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28日澎湃新闻)

  陆某等人将郑某打伤,致其三处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陆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触犯了《刑法》,根据规定,要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慈溪市检察院对陆某等人不予起诉,让其免受牢狱之灾,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办案政策,也彰显了法律的温度。

  检方对陆某不予以起诉,是综合其犯罪起因、情节、认罪态度及补救措施等因素而考虑所作的决定。首先,陆某的主观犯罪意图不恶劣。陆某被郑某诈骗走160万元,这可是一笔巨款,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损失这笔钱可能相当于倾家荡产,陆某对郑某恨之入骨,在巧遇郑某后,对其痛打,符合人之常情,也是郑某有过错在先,造成陆某巨额财产损失。其次,陆某有自首情节。打伤郑某后,陆某等人即到公安机关投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陆某投案自首符合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最后,达成谅解。陆某向郑某赔偿10.8万元,这是双方谅解的关键原因,此举减轻了郑某治疗骨折的经济风险,利于双方化解矛盾,形成和解。

  生活中,存在许多邻居、兄弟、婆媳、姑嫂、路人之间,因为小矛盾、小纠纷,而大打出手,致人轻伤的情形。事后,伤人者也深感后悔,如果根据《刑法》规定,追究伤害者的刑事责任,判定其坐牢,这并不错,但此举过于简单化,未能综合考虑轻伤案件复杂的案情,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矛盾化解,被害人因伤害者承担刑责后,获得的经济赔偿也较少。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注重对案发背景、起因、当事人的关系、案发时当事人的行为、伤害手段、部位、后果、当事人事后态度等方面全面审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这符合办理轻伤类刑事案件现实需求,是法律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优化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对轻伤类刑事案件进行精细化评判、断案的一个具体表现。

  对主观意图不恶劣,达成被害人谅解,有自首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检方实施宽容的办案原则,不起诉,体现了法律的温情,这既提升办案部门的工作质效,又利于涉案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期待能够把握好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度”,将好政策落实好,既让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疑犯改过自新,又避免不法分子以此规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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