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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未满14周岁怀孕“强制报告”让罪犯现形

2023-03-29 09:45:2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性质极其恶劣,必须严厉打击。然而,一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因种种原因,并没有暴露出来,让罪犯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3月27日,记者获悉,江苏淮安市检察院联合淮安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3月28日《现代快报》)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严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性质极其恶劣,必须严厉打击。然而,一些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因种种原因,并没有暴露出来,让罪犯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满十四周岁怀孕,医院就诊医生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可以让罪犯“现形”,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笔者认为,未满14周岁怀孕“强制报告”,不仅震慑了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也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早在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就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等具有“强制报告”义务。其中,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是指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根据《意见》要求,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相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可见,医院及医务人员落实“强制报告”,有据可依,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刑法》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部分未成年人遭到性侵后,要么,为了顾及自己的名声,忍气吞声选择隐瞒;要么,遭到胁迫或威胁,不敢向家长或老师反映,更不敢选择报警。而就诊医生发现未满14周岁怀孕的情况,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或不敢报告。以上情形,等于将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隐藏了起来,罪犯也就逃避了严厉的刑罚制裁。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此类性侵犯罪,虚弱了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

  不止淮安一家,无锡宜兴、连云港都已将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嵌入到医院诊疗系统中。如,淮安在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实现“一站式”对内对外双报告;连云港依托“我的连云港”数字政务App,研发强制报告监督小程序,设置义务报告、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证据上传等功能,实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一键举报”。以上“强制报告”具体落实举措,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一旦发现未满14周岁怀孕的情形,便精准“强制报告”,为公安检察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线索和证据,让罪犯“现形”难逃法网。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和震慑此类性侵犯罪活动,是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期待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都能采取措施落实“强制报告”义务,给孩子们撑起一张强有力的“保护网”,让他们能够安全、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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