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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良:孤寡老人的“口粮”岂容“偷盗”

2018-10-28 15:36:0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我们都知道,各级财政为敬老院拨付的资金是保证孤寡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专项“口粮”。既然是专项“口粮”,就必须确保每一粒都用在老年人的养、乐、医之上。但不...
  作者:袁文良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我后悔啊,扶贫资金是这些人的最后一道保障,我居然……”浙江省余姚市大岚镇敬老院院长郑建岳在面对组织调查时,对自己的违纪行为难以启齿。经查: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郑建岳利用担任大岚镇敬老院院长、党支部副书记职务之便,以购买方便面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8240元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2018年1月,郑建岳利用上述职务之便,以购买大米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6240元,用于发放职工补贴。2018年9月28日,郑建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们都知道,各级财政为敬老院拨付的资金是保证孤寡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专项“口粮”。既然是专项“口粮”,就必须确保每一粒都用在老年人的养、乐、医之上。但不知从何时起,一些部门尤其是掌管养老“最后一公里”工作的官员,类似大岚镇敬老院院长郑建岳那样,把上级拨付的孤寡老人的专项“口粮”看成是“唐僧肉”,不顾老年人的需求与期望,硬生生的“偷上一把”“盗上一口”,不仅损害了老年人的利益,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对这种“偷盗”孤寡老人“口粮”的问题,不论理由多么充分,都不能有丝毫的姑息,必须依党纪政纪予以严肃查处。同时下大力建立长效机制,遏制“偷盗”孤寡老人“口粮”问题的再度发生。
  一是要强化奉献意识,认真履职尽责。面对当今社会孤寡老人赡养任务的艰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掌管孤寡老人“口粮”使用“最后一米”权力的基层干部,一定要要强化自身的服务意识,把孤寡老人的困难作为自己的困难,把用好每一粒“口粮”作为自己服务老人、奉献爱心的具体实践,确保孤寡老人的“口粮”“一对一”地用在关键的“刀刃”上,使掌管孤寡老人“口粮”使用“最后一米”权力的基层干部不想“伸手”。
  二是要建立公开机制,实行阳光操作。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确保孤寡老人的每一粒“口粮”都用在老人身上,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把每粒“口粮”的申报审核、规模确定、发放过程、使用流程等,都纳入信息公开的范围,让全社会了解实情,将孤寡老人每一粒“口粮”的使用细节都置于社会、群众、媒体的监督之下,从而使那些想把孤寡老人“口粮”当成“唐僧肉”的基层干部不能“伸手”。
  三是要坚持从严治党,重惩“偷盗”行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对那些把手伸向孤寡老人“口粮”的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惩相关的责任人,决不留情面,更不搞例外,从而使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掌管孤寡老人“口粮”使用“最后一米”的基层干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面对扶贫资金而不敢“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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