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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福州劫持人质被击毙释放了一个好信号

2018-10-13 11:45:21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抢劫作恶,挟持人质要钱要物,不听警方劝诫依旧欲伤人,被击毙让人拍手称快。反观像火车上霸座事件频发,实际上就是监管部门执行不力,让某些人为所欲为,福州劫持人质被击毙其实...
  
  作者:张洪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10月10日凌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屏东城2号楼楼下的某便利店发生一起劫持事件,收银员被一名男子用刀劫持,经两个多小时的劝说谈判无果,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当场击毙。(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1日)
  抢劫作恶,挟持人质要钱要物,不听警方劝诫依旧欲伤人,被击毙让人拍手称快。反观像火车上霸座事件频发,实际上就是监管部门执行不力,让某些人为所欲为,福州劫持人质被击毙其实是释放了一个好信号,作恶不听招呼必被严惩。
  “要求警方提供10万元人民币和小车1部。在随后的两个多小时里,廖某伟一只手紧紧箍住收银员张某的脖子,手上十余公分的水果刀紧贴在张某的颈部,另一只手牢牢控制住张某,在收银台附近移动。”瞧这描述,怎么看都想警匪片上劫匪的节奏,而地方警察积极谈判,耐心劝解,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犯罪嫌疑人没有抓住这个机会,而以杀人为借口,坚持要小车和钱财,最终被击毙,应为警察点赞。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胁迫他人,甚至当众伤人、杀人的案例,大概囿于“少杀慎杀”的条条,当事警察没有果断下手,让犯罪嫌疑人误以为警察不敢杀他,从容恶向胆边生,为非作歹,让善良受辱,令法律蒙羞。以法治国不仅需要有完备的法律条款,有法可依,更要在关键时候做到执法必严,给那些危害社会、伤害良善的人当头一棒,受到应该的惩罚。
  当杀必杀看起来是给作恶者以惩处,但更大的效果是对那些有邪恶想法以震慑,知道做事做过头,弄不巧就没命了。比如,福州劫持人质被击毙这个新闻发布后,起码让人感觉到了,作恶不听招呼,警察真会执行法律,啪塌一下小命就真没了。从反腐到当前的打黑,告诉社会的就是凡事要按规矩办,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做坏事迟早会被抓的,福州劫持人质被击毙告诉的也是这个道理,给人一种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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