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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强制收集用户画像是侵权行为

2023-01-28 10:59:3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强制收集用户画像是侵权行为。从相关行业规范上看,《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个性化决策推送信息不应作为必要或唯一的信息推送模式,需同时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用户罗某在使用软件时,发现被告运营的软件在未告知隐私政策的情况下,要求用户必须填写“姓名”“职业”“学习目的”“英语水平”等内容才能完成登录。罗某认为,被告的这一行为属于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同时,罗某还主张被告存在未经同意向其发送营销短信、向关联软件共享信息等行为,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涉案软件运营者向原告提供个人信息副本、停止侵权、删除个人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这起App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侵权案。(法治日报1月28日)

  强制收集用户画像是侵权行为。从相关行业规范上看,《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个性化决策推送信息不应作为必要或唯一的信息推送模式,需同时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据此,软件运营者不得以仅提供个性化决策推送信息这一种业务模式为由,主张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为提供服务的前提;再从涉案软件功能设置本身上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应限定在软件运营者提供的基本服务功能,或用户在有选择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的附加功能。涉案软件运营者抗辩其针对不同用户需求推送个性化信息,虽可视为增进用户体验之举,但不能据此认定此为基础功能或用户必选功能而作为履行合同所必需。涉案软件运营者辩称,其需根据不同用户需求,为用户推荐合适的服务内容,收集相关标签是提供服务所必需,并未违反个人信息收集的必要性原则,且该信息是罗某主动填写,罗某通过自己主动做出的行为同意了被告的信息收集行为。

  事实果真如此么?经查,罗某在登录涉案软件时,进入账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便出现若干问答界面,需要对用户“职业”、“学习目的”、“英语水平”等内容进行填写,填写完成后,还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界面,输入中英文名等必填内容才能完成注册并进入首页。而这些过程中并无“跳过”选项,也没有关于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提示。

  针对涉案软件在用户首次登录界面要求用户提交画像信息,未设置“跳过”“拒绝”等不同意提交相关信息外的登录方式,使得提交相关信息成为成功登录、进入首页使用软件的唯一方式的行为,此种产品设计将导致不同意相关信息收集的用户为实现使用软件的目的,不得不勾选同意或提交相应的信息;此种同意或对个人信息的提供,是在信息主体不自由或不自愿的情况下,强迫或变相强迫地作出,不能被认定为有效同意。

  最终,法院认为涉案软件运营者收集用户画像信息的行为并非“履行合同所必需”,也未征得用户有效同意,构成侵权。同时,涉案软件运营者未经同意向罗某发送营销短信、向关联软件共享信息亦构成侵权,法院判决支持罗某行使查询权和复制权;同时判决涉案软件运营者向罗某提供个人信息副本、删除个人信息并停止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支出2900元。

  该案的判决,再度敲响个人信息保护警钟,软件运营者强制收集用户画像是侵权行为,用户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有关方面要强化互联网监管,对肆意收集或变相收集甚至强制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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