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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安之:“被结婚”事件必须还公众以明了

2020-06-11 10:03:0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俗话讲“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此事件中由于当事人丢失的身份证被别有用心者冒用导致。由于身份证管理不严,结婚登记审核不严,导致于现在“被结婚”状态,想要撤销,民政局...
  作者:鲍安之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广西的苏女士在和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自己5年前曾“被结婚”后又“被离婚”。她试图起诉民政局,但法院认为她的起诉已超过5年起诉期限,不予受理;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我明明是未婚身份,为何会变成了已婚并离异状态?”她担心“被结婚又被离婚”这件事会在买房、子女读书、信用记录等方面给他们带来隐患。(6月9日澎湃新闻)
  俗话讲“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此事件中由于当事人丢失的身份证被别有用心者冒用导致。由于身份证管理不严,结婚登记审核不严,导致于现在“被结婚”状态,想要撤销,民政局则表示无权处理;想要上诉,诉讼期又已过5年期限。真是“人嘴两张皮”各自都有理有根据而下的定论,并非故意刁难。
  无独有偶此事件并非个案,两年前河北邯郸未婚女子去登记结婚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结婚两次”!婚姻登记何等重要,岂可儿戏!本该满怀欣喜奔向美好、本该以笑脸迎接新婚的倪燕,却因“被结婚”搞的一头雾水、让“被离婚”搅的一筹莫展。难道单纯只是因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不严谨、一时疏忽而闹得乌龙事件?
  为何个人身份信息能够用于登记“结婚”而后又“离婚”?细究此事,深有蹊跷!民政部门难辞其咎,但背后的始作俑者那位“乡镇干部”问题不容忽视、不可不查!首先“乡镇干部”在事件中扮演何种角色?是否运用权利违法违纪?是否从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证,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交代。
  “被离婚”事件要想得到善终,相关司法部门应立即弥补“空子”;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在法律的允许下,赋予基层民政部门修改、删除错误婚姻信息的权限和权利;严查必惩那些利用漏洞“钻政策空子”的人,在法制的震慑下让其不敢“钻”、不敢腐。
  社会生活是活的,我们的法律有时难免滞后性和带有“小漏洞”,但是我们的国家一直在“修缮的路上”努力做到尽善尽美。维护每一个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在源头上杜绝“被结婚”和“被离婚”荒唐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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