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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秋:正常福利该发不发也是错

2018-09-14 10:51:1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逢年过节单位发点福利,本是一个传统。十八大以后,全国总工会对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作出了规范,规定了福利怎么发、发多少、发什么,改变了过去补贴、津贴名目众多,福利滥发现象...
  作者:向秋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再有10多天就是中秋、国庆双节了。根据国家放假安排,中秋节放假连休3天,国庆节放假连休7天。中秋节、国庆节都是法定节日。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中秋节、国庆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9月13日 荆楚网)
  逢年过节单位发点福利,本是一个传统。十八大以后,全国总工会对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作出了规范,规定了福利怎么发、发多少、发什么,改变了过去补贴、津贴名目众多,福利滥发现象。
  然而,有的单位,重大节日该正常发放的福利却不发。其实这也是一种“错”。正常福利该发不发,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怕“出错”。有的单位领导怕福利发多了,怕因为发放福利而出岔子,就干脆以反腐倡廉、反对“四风”的理由不放。乱发、滥发福利固然万万不可,可简单机械地变成“不发”,无异于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与中央精神相违背,也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不担当不作为。不作为需问责,对正常福利该发不发的不担当不作为,也需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促使其正常发放正常的福利。
  一种是把福利费挪作他用。在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严控严审“三公”经费的情况下,个别领导干部感到平时搞接待聚个餐、喝个酒、吃个饭都十分“困难”。有的领导干部便把眼睛盯在了干部职工的福利费上,利用福利费进行公务接待和喝酒应酬,把福利费当成随意开支的“万金油”。把福利费挪作他用,损害干部职工的利益,是违纪违法的行为,应该受到严肃的追究。
  获得正常福利,是干部职工的合法权利,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福利,是单位的应尽义务。单位正常发放福利,有利于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干事创业也会更有动力。因此,正常福利要正常发放,不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发放正常福利,损害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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