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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不能让“防沉迷”系统形同虚设

2023-12-14 17:41:53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购买会员即可破解“青少年模式”的不正当竞争案披露,原告运营的某视频平台设置了“青少年模式”,打开首页即能出现弹窗提示,该模式配置了适合未成年...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购买会员即可破解“青少年模式”的不正当竞争案。(法治日报12月14日)

  为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规定,网络游戏、直播、视频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情形,设置相应的时间、权限、消费管理等功能。虽然各网络平台已全面上线“青少年模式”,但仍有不法App通过“会员尊享特权”绕开该模式,试图让“防沉迷”系统形同虚设。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这起购买会员即可破解“青少年模式”的不正当竞争案披露,原告运营的某视频平台设置了“青少年模式”,打开首页即能出现弹窗提示,该模式配置了适合未成年人浏览的内容,限制了充值、打榜、送礼等社交和消费功能,并设置了“防沉迷”机制,监护人可通过设置密码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段和时长上限等。根据软件服务协议的约定,用户不得干涉、破坏涉案软件的正常运行,不得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实施任何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然而,北京某公司运营的App竟然将该“青少年模式”弹窗自动关闭功能作为“会员尊享特权”之一,以“广告拦截自动跳过启动页广告”为卖点,以“限时免费”吸引用户安装并开启该功能。一旦用户开启该功能,再打开音视频平台时,该App会自动跳过或屏蔽“青少年模式”的入口弹窗,使用户无法通过首页提示使用“青少年模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其行为既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又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跳过、屏蔽“青少年模式”入口弹窗功能覆盖了网络音视频领域多款第三方应用软件,导致保护未成年人的设计功能落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能让“防沉迷”系统形同虚设。“青少年模式”作为网络风险的“防火墙”,不仅能够对未成年人进行身份认证,还能在使用时段、使用时长、使用功能和浏览内容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上网行为进行规范,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依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有效举措。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发挥网络文化和新技术对未成年人的正向引导,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前,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网络,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互联网空间的重要参与者。

  然而,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阶段,缺乏自我保护与鉴别能力,他们在享受网络便捷的同时,面临易遭不良网络信息诱导和网络违法犯罪侵害以及沉迷网络等诸多风险。这些风险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妨碍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甚至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行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青少年模式”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上述案件的审结,对屏蔽“青少年模式”这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否定,不仅维护了互联网产业公平竞争秩序,更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助于推动网络音视频产业健康发展,对于落实未成年人防网络沉迷机制,减少网络依赖和不良信息影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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