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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别让“黑导游”一次次破坏旅游形象

2024-03-28 17:19:49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近年来,类似“游客不购物不让走”的新闻屡见媒体,比如,贵州某旅行社导游因游客不买翡翠,就让大巴车在服务区停留1小时;西安一个旅游团因不购物被导游关在商户大厅不让走,等等...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又见游客不购物不让走的新闻。近日,“37名跟团游客不购物被扣购物店”一事引发热议。对此官方通报表示:涉事公司停业,无证带团者罚款1万。(3日27日星视频)

  据报道,经初步核实,该旅行团组团社为辽宁优德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地接社为云南西双版纳发现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事购物店为云南西双版纳泰思蒂卡睡眠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西双版纳泰思蒂卡睡眠科技有限公司停止营业,对西双版纳发现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的无证带团人员处以10000元罚款,对辽宁优德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按程序移交属地处理。

  近年来,类似“游客不购物不让走”的新闻屡见媒体,比如,贵州某旅行社导游因游客不买翡翠,就让大巴车在服务区停留1小时;西安一个旅游团因不购物被导游关在商户大厅不让走,等等。这一起起“游客不购物不让走”的新闻,无不深深地刺痛着游客的心。可以说,“游客不购物不让走”,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强制消费行为。此举不仅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而且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旅游形象和声誉。笔者以为,对“黑导游”必须严厉打击,别让其一次次破坏旅游形象。

  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这说明,“强制消费”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遏制“强制消费”,还需从打击“黑导游”入手。首先,立法要完善。旅游法应尽快出台并完善相关细则,不妨把重心放在打击强制交易和非法获利上,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旅游市场,规避“强制消费”旅游乱象。其二,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织密监督网,对那些违法违规的“黑导游”绝不姑息,露头就打,一查到底,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其三,处罚要跟进。对“黑导游”不妨采取“最严处罚”,比如列入“黑名单”,或“高额罚款”,或“从业禁止”,加大其违法成本,让其既付出“诚信代价”,又付出“经济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

  当然,游客还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游客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理性消费。一旦遭遇“黑导游”强制消费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旅游权益不受损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黑导游”强制消费。

  相信,只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就一定能有效打击“黑导游”的嚣张气焰,从而让类似“游客不购物不让走”的强制消费行为得到规制,还旅游市场一个正常、有序、良性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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