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名家专栏 > 丁家发 > 列表

丁家发:小区公共收益就该“亲兄弟明算账”

2024-01-05 15:39:13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小区公共收益,依法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杭州临平区梧桐蓝山小区业委会,拿出30万元的小区收益给业主分红,并公布财务账单,无疑做出一个好的示范,值得其他小区借鉴和推广。笔者...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真没想到,咱们临平也有这样的小区,拿出30万元的小区收益,给全体业主发福利,酸了酸了!”2023年12月31日下午,杭州临平区梧桐蓝山小区首次分红,2106户业主每家都分到了一袋大米和一桶食用油。大家直呼:业委会这波神操作太给力了!福利发放现场,梧桐蓝山小区业委会还公布了小区的财务清单。(1月2日《钱江晚报》)

  小区公共收益,依法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杭州临平区梧桐蓝山小区业委会,拿出30万元的小区收益给业主分红,并公布财务账单,无疑做出一个好的示范,值得其他小区借鉴和推广。笔者认为,小区公共收益就该“亲兄弟明算账”,这笔钱属于广大业主的钱,不能成为业委会或物业的“小金库”,应当让广大业主当家做主,依法管好、用好这笔钱。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内配套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地下人防设施、电梯等等,都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小区公共场所的出租、广告费、停车费等公共收益,除去合理开支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然而,一些小区业委会或物业无视业主利益,把配套会所对外出租;小区公共停车场收取停车费;投放电梯广告收取广告费等等公共收益,统统当作自己的“小金库”,想怎么样用就怎么用,或中饱私囊,最终成为一笔“糊涂账”,而广大业主对此根本就不知情。《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也明确,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如果擅自占有和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则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

  杭州临平区梧桐蓝山小区业委会的做法,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和推广的范本。根据公布的财务账单,2023年该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停车费130万,广告收益15万,经营用房租金30万,还有游泳池和快递柜等少部分收益,小区年度收益大约200万。开支方面,花150万元对监控系统进行改造,把之前的监控盲点和高空抛物问题一并解决了。此外,还有实行免费为电动车、新能源车提供充电服务以及举办活动等费用。最终结余的30万元,则给业主们分红。可以说,这种“亲兄弟明算账”的做法,不仅让广大业主享受到公共收益的“红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体现出业主当家做主的权利,能够激发他们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构建和谐社区。

  笔者认为,保障广大业主合法利益,类似给业主分红的做法多多益善。比如,可以开设小区公共收益专门账号,实行专款专用,小区业委会、物业等无权占有和擅自动用,须由业委会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决定后,业委会或物业才能协助使用这笔属于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并做到账目收支清清楚楚。总之,小区公共收益必须“亲兄弟明算账”,要让业主真正享受其“红利”。

更多

热门关键词:收益 小区 丁家发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