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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学员驾车撞墙身亡教练获刑的履责警示

2023-03-30 09:56:43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案发当日,廖某驾驶教练车从训练场地上坡起步时,踩油门过程中车辆处于持续给油状态,随后,车辆在加速行驶过程中冲入绿化带撞断一根树干后,撞上公司食堂外墙后停止。徐某见状急...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浙江金华武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金华武义某驾校教练徐某通知学员廖某、王某到驾培公司训练场地练习科目二,教学练习过程中由廖某进入教练车驾驶室,王某进入副驾驶室,徐某在车辆外进行指导教学。结果却因加速过快撞车双双身亡,认定徐某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极目新闻3月29日)

  案发当日,廖某驾驶教练车从训练场地上坡起步时,踩油门过程中车辆处于持续给油状态,随后,车辆在加速行驶过程中冲入绿化带撞断一根树干后,撞上公司食堂外墙后停止。徐某见状急忙跑到车旁,发现主副驾驶室安全气囊都已经弹开,车头撞凹进去。随后,徐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和医疗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最终,学员廖某、王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廖某系车辆伤害事故致胸腔、腹腔内脏器损伤后死亡,王某系车辆伤害事故后致颅脑损伤死亡。

  现如今,掌握驾驶技能、考到驾照是大多数走上社会的人、甚至大学时代的学生都要面对的大事,不过,在驾校学车的过程中,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驾驶培训活动中,教练员才是教练车的实际支配人,因此培训学员应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使用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本案中徐某未将教练车辆油门踏板限位装置设置在正确限位状态,未督促学员廖某、王某系安全带,违反公司《教练员安全教育制度》规定,未坐在教练车副驾驶座上,且让其他学员乘坐,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徐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咎由自取。

  众所周知,教练员是驾校教课训练工作的详尽组织者和实行者,是完成驾驶教课计划的主要力量,是提升训练质量的要点。学员驾驶车辆过程中,教练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本着对学员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教学,严格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学员的安全,做好学员的安全引路人,时刻绷紧安全责任这根线,来不得半点马虎和疏忽。一旦因失职酿成事故,既给他人带来生命损失,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学员驾车撞墙身亡教练获刑的履责警示,就是做什么就要为什么负责,法不容情。教练员因履职失当而担责,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也提醒驾校机构也要吸取教训,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教学管理制度,开展法制宣传,提升教练员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开展个性化教学的同时确保教学安全和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敬业的灵魂。无论干哪一行,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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