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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男子猎捕林蛙被刑拘,违法自食其果

2023-03-24 16:13:02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往日,有一句保护野生动物的警言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说明但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和事,大多数都是为了利益,拿猎捕得来的野生动物去获取金钱。本案中的李某,倒不是...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辽宁葫芦岛。白马石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电击猎捕林蛙。民警赶到现场,将正在实施猎捕的李某当场抓获。据了解,他猎捕是为了自己食用,至被抓时,已电击猎捕林蛙、蟾蜍270多只。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3月24日澎湃新闻)

  往日,有一句保护野生动物的警言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说明但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和事,大多数都是为了利益,拿猎捕得来的野生动物去获取金钱。本案中的李某,倒不是为了钱而去猎捕野生动物,他用电击方法猎捕林蛙,是为了自己食用,网友评论他是一个嗜好野味的“准吃货”。悲催的是,这个“吃货”因为猎捕野生林蛙、蟾蜍数量太多,触犯了法律被刑事拘留,一不小心将自己“吃”进“号子”里去了。

  在现今时代,林蛙作为野生动物只属于一般保护动物,不属于重点保护动物,而是“三有”动物。也就是有重大经济效益、重大科研价值、重大生态意义的动物。蟾蜍,俗称癞蛤蟆,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林蛙、蟾蜍都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三有动物”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100只(条)以上属于特大刑事案件。“吃货”李某非法猎铺林蛙、蟾蜍270多只,后果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4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应珍爱野生动物,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规的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男子猎捕林蛙被刑拘,违法自食其果。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野生动物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是维持生态平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的是生态平衡,人与自然的和谐,得益的是我们自己,考验的是我们的文明程度。珍惜大自然、敬畏大自然,禁止捕杀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做到禁止捕杀、食用野生动物,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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