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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治理弹窗广告仅靠一键关闭还不够

2022-10-05 11:07:1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眼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手机和电脑用户浏览新闻或工作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每每打开手机和电脑网页时,“弹窗广告”便成了“霸屏广告”,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广泛,既有商品推销...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9月30日起,《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在新规发布后,多个电脑和手机端的弹窗广告从“霸屏”变身,添加了关闭、跳过或不再显示等按钮,用户可一键关闭。分析认为,弹窗广告被规范之后,用户体验改善,对弹窗广告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是有帮助的,用户获得知情权和同意权,有了申诉渠道,新规保护了用户的权益。(10月5日《北京青年报》)

  眼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手机和电脑用户浏览新闻或工作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每每打开手机和电脑网页时,“弹窗广告”便成了“霸屏广告”,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广泛,既有商品推销,又有产品广告,甚至还有“毒广告”。但这些“弹窗广告”于绝大多数用户而言,几乎没有任何信息价值,可用户想第一时间“关闭”弹窗广告却非一件易事,不是“关闭健”很难找到,就是按关闭健也“关不掉”,让你对弹窗广告爱也不是,恨也不是。

  上海消保委曾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内容广告不能“一键关闭”。可见,弹窗广告“关闭难”已是一种普遍现象。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此次,新规明确规定,“弹窗广告可一键关闭”。这说明,“一键关闭”将成为弹窗广告的“克星”。

  但笔者以为,治理弹窗广告仅靠“一键关闭”还不够,还需对弹窗广告进行必要的“规制”。一方面,网络平台要“严把关”。网络平台应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主体责任,要严把弹窗广告的审批关和准入关,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任凭那些不良广告商在网络页面上铺天盖地地发布弹窗广告,影响用户上网体验。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严处罚”。执法部门要对恶意发布弹窗广告行为进行严惩重处,不妨通过“高额罚单”“黑名单”“取缔发布资格”等处罚机制,倒逼其遵守发布规则。

  此外,技术部门要“严防范”。相关技术部门也可采取“技术力量”对弹窗广告进行“甄别”,既让适宜的广告“能推送”,又让不适宜的广告“能拦截”,从而杜绝不良弹窗广告的侵袭和干扰,影响用户的体验感。

  笔者相信,只要平台严把关,执法严处罚,技术严防范,再辅以“一键关闭”功能,就一定能有效治理“弹窗广告”这一顽疾,从而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少广告、少干扰的上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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