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杂谈随笔 > 列表

曹灿辉:吃饭“被直播”该管管!

2024-03-29 20:52:08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事实上,当下,类似以上吃饭“被直播”并非个例。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线下场所消费时,经常被动充当商家拍摄短视频或直播间的“引流道具”。这种擅自让消费者“入镜”被置于亿万双...

  作者:曹灿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老人是在吃饭的时候被拍的,当时没多想,但是不知道会被发到网上。” 3月24日,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的李女士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最近家里的两位老人在一家餐馆用餐时被店家拍下视频,之后店家又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视频发到短视频平台上,这让他们感觉很恼火。最终,在李女士多次沟通后,店家删除了视频。

  事实上,当下,类似以上吃饭“被直播”并非个例。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线下场所消费时,经常被动充当商家拍摄短视频或直播间的“引流道具”。这种擅自让消费者“入镜”被置于亿万双眼睛之下的商家行为,会让人反感,还担心镜头前的“裸奔”会使自己相关行踪、面部等信息隐私泄露,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很难有安全感。

  更应看到的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包含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去新闻报道、依法履行职责等合理使用情况下,未经本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个人信息和肖像的行为,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可被认定为侵犯肖像和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的“知情、同意、最小、必要”等原则。可见,消费者线下消费“被直播”这种商家新型营销手段的背后,隐藏着对消费者权益的潜在侵犯,不是小问题,该管管才对!

  这一点值得注意,消费者“被直播”,主要是一些商家对于消费者的肖像和隐私权保护持有一种漠视甚至是轻视的态度;同时,认为手段隐蔽,很难被发现,而即使被发现了,很多消费者碍于时间和精力不够问题,一般不会和商家“对薄公堂”。别让消费者成直播“引流道具”,为此,还需靶向整治。一方面,执法要加强。司法机关要为受害消费者撑腰,尽量降低维权门槛,便于消费者维权。比如,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就直指“未经同意公开视频,侵犯肖像应当担责”。这除了对类似消费者“被直播”的侵权者有着不小的直接警示效果,也对司法机关有着示范意义,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地,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另一方面,监管别放松。有关监管部门要通过检查、约谈等方式,督促网络平台履职尽责,避免侵犯消费者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益。网络平台也要加大对涉及消费场景的短视频或直播内容审核力度,对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要及时下架,对严重违规者采取封禁账号等惩罚措施。

  当然,商家尤其要自觉守住法律底线,增强边界意识,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吸引消费者,不能打着真实呈现的幌子,达到引流增收的目的。消费者不是商家的“免费模特”,对于眼里只有“流量利益”的商家也要主动坚决说“不”!只有多方齐心协力,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和谐的消费环境。

更多

热门关键词:直播 曹灿辉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