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杂谈随笔 > 列表

游德福:由好意施惠致侵权倒赔4万多说开去

2023-05-23 11:50:4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好心施惠、善意赠与的行为人郑浩,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番好意竟然是自己倒赔4万多元,是不是太冤屈了啊。从人情世故上来说,的确很冤屈。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则不然。根据民...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经营养猪场的郑浩,将厂房改造施工拆除下来的木料赠与邻居李勇,李勇告诉张洋与他一起去挑选有用的木材。谁知,在拣拾木材的过程中,猪圈的围墙突然倒塌,砸中张洋腿部,导致其右侧胫腓骨粉碎骨折,为此住了20多天医院,花费医疗费等8万余元。法院综合本案发生的经过、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责任比例郑浩承担60%,张洋承担40%。(《今晚报》5月23日)

  好心施惠、善意赠与的行为人郑浩,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番好意竟然是自己倒赔4万多元,是不是太冤屈了啊。从人情世故上来说,的确很冤屈。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则不然。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郑浩作为厂房的经营者,应该承担责任。同时,郑浩的行为又可认定为好意施惠,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而张洋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行为,故从公平理念出发,根据过失相抵原则,酌情减轻或免除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故本案中的责任划分为四、六开。

  “去了好心没好报,去了好柴烧烂灶”。这句农村俗话对“好的出发点不一定有好结局”现象诠释的非常的到位。不避讳的说,在我的人生经历中,这样的事情会经常遇到的。该怎样看待好心办坏事现象呢?有人认为,好心办坏事,首先这个人肯定是一个内心善良的人这是无可厚非的,所以对待这种情况应该加以表扬,至于办坏事这个就与一个人的情商和判断力有关系了,这是后天影响的,好心办坏事是一个中性词,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不建议大家总是责备或者指责,我们看事情都要双方面的去看。

  中国是个重视人情的社会,但是,人们往往会因为表达情感而逾越制度,造成严重后果。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在表达自己情感的时候,都应该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如果超出相应的规格,就会在自己品行上留下污点,甚至会给自己和整个社会带来灾害,所以不可不慎。因为人类的怨念,有不少是因世界观、人生观、家教、学校教育等诸多差别,各人对同样事物定位不同。一个人的肉,是另一个人的毒,因此才有怕油腻的县官罚饥饿的囚犯吃肥肉这种荒唐事。在所有关系中,人们都得设法想象对方眼里是什么景象,即便不能认同,知己知彼也好。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请客吃饭、搭乘便车等好意施惠行为,施惠人往往出于好意无偿帮助受惠人,但有时也难免出现“好心办坏事”的尴尬情形,给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好意施惠引发的侵权纠纷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施惠人负有对相对人的注意、谨慎、保护义务,因此在帮助别人的同时,需要确保他人和自身的安全,这样才能渡人渡己,更好建设和谐友善社会。

更多

热门关键词:政策 侵权 游德福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