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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育儿假不能总是“听起来诱人休起来难”

2022-02-20 07:35:4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然而,今年1月至今,频繁有网友在网上留言反映:育儿假政策出台后申请休假却困难重重,“育儿假啥时候能真休?政策有,但休不到”。在广东深圳,有人表示,职工在申请育儿假时,得...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月18日,北京某公司员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称,自己于去年8月生育一子,北京公布育儿假政策后,其向公司咨询是否可休假,公司称暂不执行规定,未予准假。(中国新闻网2月19日)

  去年11月26日,北京通过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另据媒体报道,截至2021年底,23个省份已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各地在条例中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22个省份产假延长到158天及以上,此外,均设立5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

  然而,今年1月至今,频繁有网友在网上留言反映:育儿假政策出台后申请休假却困难重重,“育儿假啥时候能真休?政策有,但休不到”。在广东深圳,有人表示,职工在申请育儿假时,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等有关部门发文;上海一名网友则提到,企业为员工申请育儿假设置了门槛。比如,申请需提早4周,且需证明家里无人带小孩。此外,单位解释,育儿假是企业可以执行,而非必须执行;北京多数单位都未制定育儿假休假流程。由于政策未出细则,放假的成本由谁承担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育儿假是与人口计生政策相关的社会保障性假期,现阶段各地的相关规定都还较为原则性。从法律上来说,育儿假强制性不足,其落地很大程度依赖于企业自愿。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不少单位尚无员工主动要求休假。即使有人提出,单位只依规定办事。而强行休一个根据不足的假,是关系到“饭碗”的行为。有的单位尽管已设置好育儿假流程,一些员工依旧不会选择休假。有员工反映,虽然自己符合(休育儿假的)条件,但年假都没休完过。在比拼工作时长的大环境下,感觉休了会影响个人考核。

  依照目前的规定,育儿假是带薪假,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休假“视为出勤”或者“待遇不变”,“但现阶段,确实很难给出令员工完全满意的答案。”

  育儿假不能总是“听起来诱人休起来难”。要保障育儿假落地执行,配套政策亟需跟上。据报道,目前,北京、浙江等地均就此问题反映提供了解决办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杭州市卫健委近日表示,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当日即生效,无需红头文件确认;如单位拒绝执行,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北京朝阳区卫健委在回复一位网友时则称,已向被反映公司做出督办,单位回应正在修改完善休假制度,会严格按照《条例》执行。不过,也有不少地方或单位表示,“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将尽快研究制定”。何时能出台,却是“未知数”;要保障育儿假的落实,需要主管部门落实执行的细节。比如,赋予育儿假一定的强制性,并以适当的处罚措施相配套,确保对员工、企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引导。同时,政策宣导、配套的扶持补贴也需跟上,以减轻企业压力。

  既然育儿假是与人口计生政策相关的社会保障性假期,有关各方必须增强核心意识和全局观念,尽快出台切实配套措施,不能让育儿假“听起来诱人休起来难”的现象再存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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