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财经 > 列表

周志宏:假冒名医卖药牟利获刑罚金 该!

2022-02-14 10:09:41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经法院查明,王某是某私人诊所实际控制人,他伙同杨某等人策划,形成了从被害人群体的确定、被害人信息的收集与筛选到“广撒网+各个击破”式的售药模式。王某等9人从角色扮演到诈...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伙同“医托”杨某、蔡某等共9人通过假扮“名医”高价售卖自制药品行骗牟利一案终审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杨某、蔡某等9人5年至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罚金5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判决。(法治日报2月13日)

  假扮“名医”高价售卖自制药品行骗牟利,不止是利欲熏心、利令智昏,简直是伤天害理、目无王法、必须严惩。

  经法院查明,王某是某私人诊所实际控制人,他伙同杨某等人策划,形成了从被害人群体的确定、被害人信息的收集与筛选到“广撒网+各个击破”式的售药模式。王某等9人从角色扮演到诈骗钱款收取等分工明确,形成配合紧密的犯罪链条。

  大体“路数”是,首先由“医托”在医疗机构门口等地寻找被害人,目标主要为老年人群,然后以赠送礼品、同样的病情在该诊所治好等理由将被害人骗到该诊所;而后,通过聊天套取被害人的患病情况、家庭情况等信息并发送到内部相关人员的微信群中。被害人被骗到诊所后,“主持人”会进行宣讲,称近期有“名医”在诊所内看诊。假扮的“名医”在授课之后给被害人看诊,通过已掌握的被害人疾病及家庭情况等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将该诊所自行生产的无批号药品高价出售给被害人,其手段之卑劣、用心之险恶令人震惊。经查,2020年8月至11月间,王某等9人先后利用这种方式共欺骗18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6万余元,其中1名被害人受骗后报案。18名被害人只有1人报案,难怪假冒名医如此有恃无恐、胆大妄为。这里,笔者禁不住要为这名报案者点个赞,在自己遭遇诈骗分子诈骗时,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或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自认“倒霉”、忍气吞声,否则,自己吃亏不说,还会助纣为虐,进而会有更多的人受骗上当。

  假冒名医售卖自制药品牟利,就该严惩不贷。王某、杨某、蔡某等9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被依法惩处,实属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据此,一审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具体量刑情节,作出如上判决。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三中院终审后,裁定维持原判。该案的判定,警示不法分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假冒名医售卖自制药品,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难逃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要增强防骗意识,不能参加不明人员组织的“宣讲”、“公益”、“义诊”等活动,不要轻信“包治百病”等说法,如有疾病或者不适,不能“病急乱投医”,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遵医嘱服用合法合格的药物,一旦遇到无法判断的情况,要及时向亲友、社区工作人员求助帮助鉴别。子女也应更多关心关注老人的就医情况、生活状况,一旦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免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职能主管部门和执法机关要紧密配合,严密监管、全方位督查,以法治之“利剑”斩断假冒名医售卖自制药品的利益“链条”,同时,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对群众的举报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重典、严厉打击假冒名医售卖自制药品牟利等诈骗犯罪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维护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热门关键词:假冒 药品 周志宏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