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限高栏杆存安全隐患莫一“架”了之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4月17日晚间通报,当天20时10分许,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西门菜市铁路立交由东往西方向,发生一起大客车撞限高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据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上述限高护栏由铁路部门为保障高铁运行安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4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大客车被限高栏杆“削顶”,造成1死6伤的悲剧,确实令人痛心。这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与大客车司机疏忽大意有着直接的关系,但痛定思痛,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尽管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设立的限高栏杆,属于一种安全防护措施,但其本身也存在安全隐患,千万莫一“架”了之,让其变成“夺命栏杆”。
《公路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规定,在需要限高的地方应该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而道路限高基本上有三个目的:一是保护道路,如为了防止超载货车破坏道路,在乡道、村道等道路上设置限高栏杆,二是保护特定的设施,如桥梁、涵洞;三是分流车辆,如城市限高,禁止大型车辆进入城市。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少限高栏杆一“架”了之,而且其标准不一、设置随意,反而成为一个个危险的“拦路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司机驾车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撞上引发悲剧。
这起大客车被“削顶”事故,限高栏杆成“夺命栏杆”,就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根据当地交警部门通报,涉事限高栏杆是为保障高铁运行安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而设立,但又不得不让人质疑,限高栏杆设置的高度,是否合理、科学;是否提前设置了警示性标示,提醒驾驶人注意限高栏杆;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尽量防范和避免车辆碰撞等事故发生。也就是说,对限高栏杆不能一“架”了之,而应该从驾驶人的角度和利益来考虑,想办法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类似悲剧才能避免。
其实,各地车辆碰撞限高栏杆事件时常发生,对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因此,遏制限高栏杆变成“夺命栏杆”,各地有必要针对道路限高栏杆滥设的乱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道路上不符合设置条件、随意设置的各种限高栏杆,一律予以拆除;对设置不符合限高相关标准和要求的,立即整改予以纠正,让限高栏杆设置具有科学性、规范化,杜绝成为危险的“拦路虎”。
同时,还应当采取一些措施,消除一切潜在的安全隐患,如在限高栏杆来向,提前设置限高的警示标示,让超高车辆司机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进行避险;或取消极易发生碰撞事故的实物栏杆,用电子限高栏杆取而代之,超高车辆一旦“闯卡”就发出警报,并拍照记录在案,依法严厉处罚,从而倒逼驾驶人面对标识限高的无形栏杆,也必须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道路限高规定,不敢“闯卡”违法通行。
限高栏杆不该变“夺命栏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别反而成了交通安全隐患。大客车被限高栏杆“削顶”的车毁人亡悲剧,不能再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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