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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军:公检法办案可查朋友圈你准备好了吗?

2016-09-21 17:17:1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电子数据面临被篡改或灭失“危险”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作者:苗凤军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电子数据面临被篡改或灭失“危险”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可批准对其冻结保全。(2016年9月21日《扬子晚报》)

  公检法办案可查个人朋友圈了,规定出台再次应该提醒了网民在网络里发言要谨慎,要切实在思想上有一个准备,那就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朋友圈亦包含其中,如果个人言行在个人微信朋友圈不负责任地乱发,一旦涉及到相关的案件,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朋友圈的相关信息就可能成为个人犯罪的证据,因此说作为任何一个网民都要在网络里更性做事,切不可任性而为。

  微信朋友圈,信息量是很大的,之所以会存在很多信息,就在于个人一直把其当成个人私有空间使用,觉得在这一片小天地里,自己干什么都是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想做啥别人也干涉不了,正是这样的想法存在,在很多个人所发的朋友圈的信息中含着网民的个人生活信息,有工作和学习信息,其言行应该涉及到多方面的。再者就是其信息也是五花八门,有文字,有图片,有语音,还有更多的是视频,正是信息的多样性,让执法部门办案更多了一个提取证据的路径,这对于执法部门办案来讲,还是很有利的,尤其是有很多公民,喜欢在朋友圈儿发消息,这更给执法部门执法办案带来更多的机会。当然了朋友圈所发的信息有时候出现的快,消失得更快,毕竟用鼠标或者是手指一滑动相关界面的信息就消除了,因此说在办案的过程中,对执法部门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

  不管相关的证据对执法部门提取是不是很方便,但是新规定出台,作为当今时代的网民,自己就要有责任,有守法观念,明白朋友圈儿不是私人空间呢,亦在执法部门的监管之下,对于侵害别人利益的行为坚决不能做,坚决不能在网络里发表违法犯罪的言论,要让自己的行为有法治观念,要让自己的朋友圈儿有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个人行为的美。

  当然了自己在朋友圈子不乱发信息的同时,更要有责任有义务提醒自己的朋友不要随便在朋友圈儿乱发违法信息,对于其所存在的违法行为如果在朋友圈发现,要及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向执法部门举报,通过自身的努力配合好执法部门,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法治社会的建设更能够体现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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