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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男子代骂被行拘,非法辱骂他人法不容

2023-11-05 09:11:5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在现代文明社会,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权,任何个人不得非法的进行侵害他人的人权,如果说有人通过一些辱骂的方式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利的话,那么对方这种行为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据@九派新闻 11月4日消息,湖南株洲26岁男子易某把在互联网上进行有偿“代骂”当成赚钱的渠道,通过微博等平台发布有偿代骂广告,在招揽到客户之后,易某按照20-3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费用,按照客户的要求通过微信和电话对特定对象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获利3000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嫌非法辱骂他人。目前,易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澎湃新闻11月4日)

  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特别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有人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有人利用社会敏感热点问题,借题发挥,炮制谣言,误导民众,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像前面提到的经营网络代骂就是以非法辱骂他人为能事的,均以营利为目的,牟取非法利益。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其害,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一致要求依法严惩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现代文明社会,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权,任何个人不得非法的进行侵害他人的人权,如果说有人通过一些辱骂的方式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利的话,那么对方这种行为是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眼下,一些不法分子为达到非法获利目的,可谓是歪招频出,但最终逃不脱“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结局。一个人应当少做或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要诋毁了别人,也损害了自己的名声。做人,不能被别人瞧不起;而看别人笑话的人,最后也难逃被当成笑话的命运。若你阻挠他人,他人也会阻挠你;你伤害他人,他人也会伤害你友。善互助、尊重信任才是长久之道。少做损害他人的事,多些友好和积极,如此,你能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认可,也能建立更好的人际关系。

  男子代骂被行拘,非法辱骂他人法不容。每一个公民,都必须讲究文明道德,做到自尊自重,自觉维护和谐平安的社会秩序,“网络冲浪”者要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文明素质、坚守职业操守,要自觉讲担当、守规矩、重诚信,真正诚然于心、取信于人。切记:网络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违法违规必被严惩,一言一行均需谨慎。所谓“出来混都是要还的”,法律是公正的也是不讲情面的,唯有遵规守法,才能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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