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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储户银行丢万元不能“自认倒霉”

2016-02-01 14:59:3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新闻标题称“报警后警方不理会”,实际上也不太公允,从最早报道此事的电视新闻截图看,警方对前往报警的常姓男子给予了接待,只是表示他们也没...

  作者:乔志峰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郑州男子银行丢万元要看监控遭拒,报警后警方不理会。常姓男子一万块钱落银行,通过监控,银行发现了拿走常大哥钱的人。但当常姓男子提出自己想看看监控时,却被银行拒绝了。因为拿走常姓男子钱的人,并没有在银行办理业务,身份也很难确定。由于构不上案件,公安机关不能配合。而银行又不允许个人调取监控,面对这种局面,常姓男子也不知该何去何从。(1月31日央广网)

  新闻标题称“报警后警方不理会”,实际上也不太公允,从最早报道此事的电视新闻截图看,警方对前往报警的常姓男子给予了接待,只是表示他们也没有办法。这并非故意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常姓男子是因为自己粗心,从银行取了6万元,只拿走了5万元,丢失的1万元属于遗失,根据法律规定不构成案件,确实无法立案。

  至于涉事银行,不向失主提供监控录像看似不近人情,实际上却并无违规之处。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不允许个人调取监控,只有司法部门才能依法调取查看。其实这也不难理解,如果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事,都来调取监控,银行都要予以配合,不仅影响工作,也可能会损害到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警方和银行都在“依法办事”,可储户的损失却也是实实在在的,难道他只能自认倒霉?并且,据银行看过监控的工作人员表示,是一个穿黑衣服的人拿走了那一万块钱,难道就让拿钱者就这么大摇大摆将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银行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储户的利益,警方更是必须以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出现如今这种尴尬的局面,说明相关规定还有考虑不周到的地方,特别是警方和银行等单位存在衔接不到位之处。

  事情必须有人管,储户的损失不能“打掉牙往肚里咽”。首先,银行今后要摒弃“离柜概不负责”的落后服务理念,加强对储户的提示和服务。如果银行柜员更细心一点,能够及时发现储户的粗心并善意提醒,问题不就不会发生了吗?对警方而言,并非只能过问案件,对其他公民求助也不能不管不问,否则“有困难找警察”岂非成了一句空话?建设法治社会、责任政府,绝不该让公民合法权益受损却陷入孤立无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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