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 列表

准岳母要求“无犯罪记录” 心锁需解

2016-01-21 17:19:0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准岳母要求准女婿出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友大呼“此举实乃奇策”。 没要准女婿出具“处男证明”,“初吻证明”,“开房记录”等奇葩证明,只是要求...

  作者:李云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月18日,一位年轻人到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理由是准岳母要求“无犯罪记录”才同意女儿出嫁。2015年8月22日起,公安部取消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第14项,就是不给个人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办的民警小王坚持不能开,这个小伙只好忧郁地离开了。(1月20日闽南网)

  准岳母要求准女婿出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友大呼“此举实乃奇策”。 没要准女婿出具“处男证明”,“初吻证明”,“开房记录”等奇葩证明,只是要求“无犯罪记录”证明,想想民众办事,政府部门要求出具“我妈是我妈”,“我是我”等诸多高难度“奇葩证明“,“奇葩丈母娘”,真的不奇葩,这个算不得什么大事,不过是小事一桩,比较而言,是不是很轻松,难度系数小多了?

  要求准女婿出具 “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过是对女儿幸福负责,对准女婿品行把关而已,古今中外都有如此要求。比如马克·吐温年轻时,爱上了一个叫莉薇的漂亮姑娘,但姑娘的父亲表示,由于对马克·吐温的为人不够了解,所以不能答应他的求婚,除非马克·吐温能提供有关证明他品行的材料。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个父母不想把女儿托付给品行值得放心的人呢?世人何必吐槽呢?

  应对“奇葩岳父母”,当学马克·吐温求婚。马克·吐温请6位知名人士各写一份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中讲了很多对马克·吐温不利的话,而且对这桩亲事表现得毫无热情。马克·吐温将材料毫无保留地亲手交给了莉薇的父亲,“和我女儿结婚吧,我对你要比他们对你了解得多。因为你首先是一个诚实的人,不隐讳别人对你的看法;其次是个勇敢的人,敢于把对自己不利的材料拿来求婚。”

  就婚姻而言,“无犯罪记录”证明不是当事人结婚的法定要件,没有多大实质含义。准女婿完全可以跟准岳母说清楚,证明只能证明以前没有违法犯罪,不能保证明天不会违法犯罪,可以证明他对别人好,不能保证他以后就必然对妻子和家人好,实无必要。但是准岳母的要求不能随意拂逆,既然想娶人家千辛万苦养大的女儿,想方设法弄一个,没有必要为这个小事弄得一家人埋下不和谐的阴影。

  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其实并不难。公安开不了,可以找单位,可以找邻里,可以找乡贤,甚至可以找“仇家”。公安等也曾出主意要求当事人找单位等解决“奇葩证明”之难,比如亲属关系证明,单位一般不会为难员工,会依据掌握的实情出具。没有证据、法律等表明,单位等出具的证明,法律效力就比政府部门差,当事人完全可以转身,寻求单位或个人帮助,何必吊死在政府这棵树上?

  “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不管要没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实际上,准岳父母对准女婿的品行要求永远都不会少,如果不在纸上,也会放在心里。比较而言,准岳父母没有要准女婿出具车子、房子、票子等“高标准”证明,只是小小地要求一下品行证明,真算不得什么“刁难”年轻人。向马克·吐温学习,用真诚求爱,相信你也能,世人何必抱怨“奇葩岳父母”的简单要求呢?

更多

热门关键词:岳母 犯罪 记录 李云勇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