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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奇葩”招聘伤人也伤“企”

2023-07-04 05:41:22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有调查发现,在招聘市场“岗少人多”的当下,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会提出与岗位内容、职责无关的条件,不只是家庭背景和情感状况,血型、地域甚至有无住房等,都能成为一些单位招聘...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好多单位要求应聘者形象气质佳,有的会直接询问身高,达不到要求的会直接拒绝。”最近,北京某高校硕士毕业生刘永娜(化名)正忙着找工作。虽然对一些招聘要求有些无奈,但当刘永娜和周围同学聊起求职经历时,她发现自己的遭遇算不上什么,“还有同学会在面试时被相看手相,‘手纹有福气’者录用几率更大。”(工人日报7月3日)

  有调查发现,在招聘市场“岗少人多”的当下,一些用人单位招聘时会提出与岗位内容、职责无关的条件,不只是家庭背景和情感状况,血型、地域甚至有无住房等,都能成为一些单位招聘用人的限制性条件,让人迷惑又无奈。更让人啼笑皆非。挑地域、测体重、看手相……花样百出的招聘要求,令不少求职者直呼“奇葩”,甚至感到“被冒犯”。

  除了招聘环节,类似奇葩的用人要求还存在于劳动者入职之后。前不久,国内某航空公司对空中乘务员体重进行管控的消息,引发关注。该公司提出乘务员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对于超重10%的乘务员,要求立即停飞减重。

  有分析认为,奇葩招聘的现实成因是多方面的。在就业压力较大的当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力市场占据优势地位,岗位少、人多,使得各种花式招聘有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企业招聘往往由企业负责人和人事部门人员决定和完成,他们的个人好恶往往能左右招聘要求和结果。尤其是一些小公司,招什么样的人,常常是老板拍脑袋决定,甚至还有人“信迷信”,挑生肖、限星座,不招那些和自己“相冲”的人。简直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奇葩招聘伤人也伤“企”。根据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而且,招聘本应是招工方和求职者结合实际、相向而行、互相成就的双向奔赴。这些奇葩的招聘要求,折射出用人单位畸形的用人观,不仅是对部分求职者的不公平和不尊重,还会损害用人单位的形象。

  从法治意义上讲,用人单位设置一些与工作岗位无关的门槛,如因身高、地域、相貌、星座、属相、恋爱经历、喝酒能力等,并因此排斥部分求职者,涉嫌就业歧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是市场规律的客观要求,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该权利的行使必须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不能肆意无限扩张。不能基于劳动者的外貌、生肖、籍贯等与工作内在要求没有必然联系的“先赋因素”进行筛选,否则,就构成了对求职者隐私权、平等就业权、人格权的侵犯,也是对法律底线和公序良俗的挑战。

  就业促进法规定,违反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现实中,面对奇葩招聘,鲜有求职者进行投诉或维权。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求职者急于找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申诉处理,只能“哑巴吃黄连”;另一方面,大部分用人单位并不会明确告知不录用的具体原因,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求职者的举证难度。

  对此,劳动监察部门要严格执法,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加大对违法的奇葩招聘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同时,设置便捷的投诉渠道,畅通维权路径。一方面,要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提高其维护平等就业权益的意愿;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明确和细化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惩罚措施和补偿标准,提高用人单位就业歧视的违法成本。

  招聘工作是用人单位对外展示形象和单位文化的窗口,应本着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真诚、用心地对待每一位求职者。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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