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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天价”施救费是行业垄断权力腐败

2019-12-01 19:21:2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施救既是人道主义与人性的集中体现,又是高速公路依法实施监管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集中体现。而且,通过依法履职尽责施救,才能依法保护车祸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才能最大限度...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近日,有网友曝光衡阳境内发生一起高速公路施救、收取“天价”费用事件。目前,经过调查,3名路政人员已被停职。据此前报道,货车司机刘师傅称,他的车辆在湖南衡阳一高速发生故障后,高速救援人员表示其货物需要吊装,吊机老板赶到现场后让刘师傅签个协议,“签字就8万,不签字就20万”。之后,刘师傅的车被修好,吊机没有作业,而吊机师傅向刘师傅索要5.9万元,“说他们在这边等了20个小时”。(新京报网2019年12月1日)
  施救既是人道主义与人性的集中体现,又是高速公路依法实施监管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集中体现。而且,通过依法履职尽责施救,才能依法保护车祸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减轻对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的影响。应该说,湖南高速集团不应该不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而且,对发生车祸的车主实施施救既是责任又是义务。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湖南高速集团衡阳段的施救人员却违背了应有的服务宗旨,以及应有的人道与人性关爱情怀,而是一切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在关键时刻把心眼掉进了钱眼里。面对“天价”施救费的恶劣行为,湖南高速集团绝不应该对直接责任人仅限于被停职,而应该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追究有关领导的工作失职与渎职责任。如果有关领导对员工能加强依法依规管理,在各项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在监督考核中实施严厉问责,不徇私情,“天价”施救费事件就不会发生,湖南高速集团的负面形象和不讲诚实守信行为就不会迅速传播到全国各地。
  面对“天价”施救费造成的恶劣影响,湖南高速集团的领导不应该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更不应该用停职来糊弄受害者的刘师傅和全国公众。包庇纵容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态度,更不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面对“天价”施救费事件的发生,湖南高速集团必须在领导层进行认真反思和检讨,才能在此次事件中引以为戒,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才能通过在全省各地的认真排查,检查发现更多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制定出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并端正党风廉政建设态度,注重和强化对职工的普法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并通过更加科学严谨的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车祸施救的服务质量,并尽快把“天价”施救费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挽救回来。
  如果湖南高速集团为了应付新闻媒体,糊弄车祸需要施救的刘师傅和广大新闻读者,那是不行的。湖南高速集团能不能正确对待并处理好“天价”施救费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湖南高速集团在全国人民心中的声誉,而且直接关系到湖南高速集团领导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今天,湖南高速集团领导能不能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天价”施救费事件就是一次考验。因此,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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