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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民房起火致3人烧伤 岂能给生命通道添堵

2019-12-01 17:16:1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火灾的具体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中。谈及这场火灾,小区居民心有余悸,他们纷纷吐槽小区门口的交通问题。居民们说,因为进小区的道路很窄,又有车乱停放,消防车和救护车只能停在几十...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11月29日早上7时许,柳州市河北新村四区132号的一场火灾惊动邻里。一套三居室内的祖孙三人不同程度烧伤,目前正在柳州市人民医院救治。谈及这场火灾,居民心有余悸。(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11月30日)
  火灾的具体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中。谈及这场火灾,小区居民心有余悸,他们纷纷吐槽小区门口的交通问题。居民们说,因为进小区的道路很窄,又有车乱停放,消防车和救护车只能停在几十米远的小学门口,消防员要拉很长的管子进小区灭火,以至于灭火的最佳时间被耽误了。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消防通道被违规挤占、堵塞的情况,在各地屡见不鲜。有的是堆放杂物,更多的是车辆乱停乱放。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消防车畅通无阻,快速进行施救非常重要。试想,在十万火急的情况下,“消防通道”却被有些人添堵了,导致救援车辆无法通过。哪怕是耽误一分救援时间,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增加多少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62条规定,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情节严重者,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法规虽有明确规定,但任性占用“消防通道”的事件时有发生,各类各级媒体都曾有过报道。
  有些人及有的责任单位至今对由于“生命通道”被堵而曾经发生的火灾事故仍然麻木不仁,仍然没有吸取血的教训,仍然任性给“生命通道”添堵,缘于无视法律法规,或是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儿戏,或是心存侥幸,成为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隐患,有的已经造成严重的后果,必须依法从速从严治理。
  “民房起火致3人烧伤”,岂能给“生命通道”添堵?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必须成为人们的共识。要全力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必须多管齐下,集全社会力量共同发力。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履行职能,倾听群众呼声,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对占用“消防通道”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不乱停车,不任性占用“消防通道”;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对发现有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惩处,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对因占用“消防通道”而导致救援不及时,甚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以严肃处理;消防、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小区消防通道的规范设计、建设和验收,抓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是每一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旁观者,不能当“看客”,每一个人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不在“消防通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物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区内停放车辆的检查,尤其是老旧小区,发现有占用“消防通道”的,要立即处理,确保“消防通道”时刻成为名副其实、人所共知、个个敬畏的“安全通道”、“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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