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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该换换了

2024-01-23 15:55:4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现实中,因种种原因退订机票的事难免也有发生。客观而言,下单1分钟后退款损失全部票价,这一做法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上海的龚先生在东航APP上买了张1月10日从上海飞往澳大利亚价值6338元(含税)的机票,付款1分钟后发现买错了日期,他当即在APP上选择“退订”。前后不过几分钟高达5340元的“手续费”,比机票总价的84%还要多。此事上了微博热搜。(扬子晚报 1月23日)

  现实中,因种种原因退订机票的事难免也有发生。客观而言,下单1分钟后退款损失全部票价,这一做法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不过,这件事情说来也确实有些特殊,有点太“巧”了。龚先生是1月5日19点13分下单的1月10日20点20分上海→悉尼的机票。而东方航空公司于1月5日发出的《关于调整东航客票退改规则的公告》规定“在东航官网、APP、小程序线上自销渠道购错机票,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免费退票。”但该规则的生效时间是“自北京时间2024年1月10日零时起销售”的机票。龚先生的情况刚好卡在了规则调整的前夕,应当按照购票日期(1月5日)的政策履行退改签手续。毕竟不能无视“规则”。

  东航客服人员表示,客票上若带有“不可退票”的字样,只能退还除了燃油附加费之外的其他税费,无法进一步申诉。龚先生则认为,强行规定“不可退票”不合理;支付时系统也并未明确弹窗通知,没尽到告知的义务。据报道,此事最终东航方面与龚先生达成初步协商方案:龚先生自行再购买一张机票,东航承诺补偿差价与“改签费”。

  “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该换换了。其实,消费者最在意的不只是费用高低,还有费用设定是否合情合理、合规透明。令人欣慰的是,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已经相继修改了退票规则,对姓名、证件、航程、日期、舱位等信息填写错误或重复购票导致的“误操作”,给予免费办理退票的政策。航空公司不断扩大客票免费退改范围、放宽因病退改规则,积极调整规则,迎合了消费者需求,值得肯定。

  据介绍,含有“不得退票”字样的机票往往是特价机票,消费者支付低廉的费用,航空公司售出空位、节约成本。这本是互惠互利的促销方式,不宜演变成航空公司强买强卖的手段。一方面,“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属于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在因病退改、退票日期距离航行日期较长等情形下,航空公司仍应给予消费者退改签的机会;另一方面,“特价机票”及其特殊的退改政策,应当在消费者购买前,以特定有效的方式提示消费者,确保双方自愿达成交易;再者,各大航空公司应当多一些消费者“视角”,积极解决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不断修订改进退改签规则,主动优化订票程序,增加信息确认环节,以减少选错日期等类似情形的出现,实现消费者权益与企业利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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